原標題: 永春:樓下商鋪偷挖“地宮” 墻壁頻頻開裂嚇壞其他業主
永春18層居民樓 樓下商鋪偷挖“地宮”
房間墻壁頻頻開裂嚇壞其他業主 永春縣住建局稱將監督整改
“地宮”深達2米(視頻截圖)
近日,地宮永春縣一小區臨街商鋪忽然出現一個深2米、永春約100平方米的樓下地下室,嚇壞了樓上住戶。商鋪業主們很擔心,偷挖一樓商鋪向下開挖地面,墻壁其業會不會危及商鋪上方兩棟18層住宅樓的頻頻建筑安全。目前永春縣住建局已經責令店主將地下室回填。開裂
臨街商鋪驚現地下室 業主質疑整改不到位
挖坑可致房屋墻裂 店主辯稱為防滲水
昨日下午,嚇壞記者來到這家店鋪,地宮地下室已經回填了不少沙土。永春而在部分業主家里,樓下記者確實看到大小不一的商鋪裂縫。
“這一周,偷挖我家里電視機后面出現一條橫的墻壁其業裂縫。”10號樓一住戶表示,家里至少2面墻壁有明顯裂縫,部分裂縫是以前有的,但大部分是“這一周生出來的”。
一名從事建筑行業的業主稱,一樓地下室若已觸及地基,不排除會“擾動地基”,可能造成高層房屋住宅開裂。他解釋稱,該小區已建四五年,常規情況下地基沉降已停止。但在外力挖開地基進行施工中,這一側的地基有可能會繼續開始沉降,一側停止,一側下沉,對房屋產生了“拉扯”,產生裂縫。
店主陳先生則說,自己挖地事出有因。他表示,他請來的師傅發現店鋪有滲水,所以打算先做一個防水,完工以后再回填。
日前,有多位市民向本社24小時熱線96339反映稱,永春富臨國際小區10號樓的沿街店鋪中,有一名店主挖了一個很大的地下室。
從業主們提供的視頻來看,一樓店鋪已經挖了一個近2米深的大坑,據了解,整個店面面積約有100平方米。“這家門店施工真夠野蠻的,居然直接將挖掘機開進了臨街店鋪內,弄得樓上的住戶感覺像是地震,紛紛跑出家門。”一名低樓層的業主說,大概是上周的時候,業主微信群里,有業主上傳了一段5秒鐘的視頻,視頻顯示,一商鋪門口的人行道上堆滿泥土,有人正在進行機械作業。業主稱這是小區一沿街商鋪正在開挖地下室。
業主李先生介紹,他去問物業經理,物業經理解釋說,他們是在挖一個下水道。“我們也以為店家是在挖下水道。等到第二天過去看了一下,已經挖了2米多,挖到整棟樓承重樁的樁頭那邊了。大家趕緊叫物業出面制止。”
隨后,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工程部給出了一份整改方案,要求店主立刻整改。但過兩天,有業主發現,店主的整改有偷工減料的嫌疑。業主表示,原本整改是必須要做一個梯形的包柱,把承重柱包起來,再用水泥裹上,店主沒有做,而是直接用土蓋上去。
臨街商鋪挖地下室嚇壞樓上住戶
部門將監督施工 律師稱可強制拆除
由于業主們對店主的整改不滿意,業主們到永春縣住建局投訴。永春縣住建局召集部分業主代表、店主、物業及開發商共同協商。
永春縣住建局房管物業辦負責人介紹,會以開發商工程部提供的處理意見,以及業主都認同的意見來督促店主施工,整改完后,會進行再跟蹤,進行結構性鑒定,將鑒定結果及時告知業主。
福建建達(泉州)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傳江律師認為,根據相關規定,主管部門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依然進行建設的單位或個體,可以做出責令其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等處罰。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對該處罰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有權依法強制拆除。(記者 蘇瑋杰/文 吳嘉曉/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