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中國重申根據對各地報送的藥店-藥月底藥用明膠和明膠膠囊制劑檢測情況分析,目前還存在一些企業自檢水平不高、監局膠囊劑藥將全各地自檢和抽驗進度不平衡以及批批檢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品批批檢為此,國評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出通知,中國重申要求進一步落實藥用明膠、藥店-藥月底藥用膠囊和膠囊劑藥品批批檢要求。監局膠囊劑藥將全
通知指出,品批批檢各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完成批批檢,國評估凡是中國重申不能按期完成批批檢的企業暫停膠囊劑藥品的生產,集中力量保證批批檢任務的藥店-藥月底完成。凡是監局膠囊劑藥將全6月1日仍然沒有完成批批檢的藥品批次,一律暫停銷售使用。品批批檢凡是國評估企業自檢發現不合格藥品必須主動召回,對主動召回的可以免予行政處罰,對召回不力的,以及監督抽驗中仍發現不合格藥品的從嚴從重處罰。
通知強調,對于質量保障和檢驗能力較強,藥用膠囊采購渠道固定、明確,且購進后已進行批批檢的膠囊劑藥品生產企業,經企業認真排查,提供有效檢驗數據,并做出產品合格的承諾,經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檢查和檢驗數據審核后,企業可以不重復自檢。這些企業的名單必須在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對4月30日前上市的產品,在企業自檢合格后進行監督抽驗,監督抽驗比例應不低于企業生產批次的3%;對5月1日后上市的藥用明膠和藥用膠囊原則要求做到批批抽檢,膠囊劑藥品監督抽驗比例應不低于20%。在上述原則下,可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適當調整抽驗比例。對質量保障體系較為完善、檢驗能力較強,既往無不良記錄的企業,可適當降低抽驗比例;對質量保障體系較差、自檢能力較弱、曾發生問題的企業,則應提高抽驗比例,但總批次不得低于前款要求的3%和20%的比例。
據了解,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于5月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次市場膠囊劑藥品質量評估工作,抽取一定比例的膠囊劑藥品進行檢驗,通過與前期市場抽驗情況的比對,以評估市場藥品質量狀況,若仍有鉻限量超標的產品,依法從嚴從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