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維爾納?錫費(Werner Siefer)
為什麼讀小說?
到歷史裡轉一小圈可發現,敘事敘事人之所閱讀,可割可棄不只是迷思因為沒事可做,也不單純是最險因為無聊。
自從廣大的年代社會階層可接觸到印成文字的故事後,閱讀便開始了。述說事最今日即使有電視、故多網路和電玩來分食日益不足的敘事敘事時間,閱讀也一樣在進行。可割可棄只要眼睛能看,迷思閱讀就不會停止。最險牛津文學大師泰瑞.伊格頓(Terry Eagleton)認為道理很簡單:「大多數人閱讀詩、年代小說和戲劇的述說事最理由在於:讀起來輕鬆愉快。這個事實昭然若揭,故多所以大學裡幾乎不曾提起過。敘事敘事」
把樂趣當作人類行為的基本動機,在一般喜好連篇累牘的文學界,尤其是德國文學界,完全不受重視。過去的學者也好,現在的專家也罷,都只關心時間結構、隱喻手法、人物刻畫,或者只管分析語彙、統計語義種類。但是,促使作家寫書、讀者看書的動機,正是參與他人生命中的迷惘糾葛、殷殷期待、成就失敗,而能夠帶給讀者樂趣的這一點,卻完全不受他們青睞。書籍內容是杜撰或者說是低等的想像也行,對讀者來說無關緊要。畢竟天下事無奇不有,什麼都可能發生。
我們讀過的內容往往會神祕地嵌入記憶中。我還清楚記得《蓋普眼中的世界》(The World According to Garp)一書中的護理師珍妮.菲爾斯,清楚得彷彿昨日才讀過此書。珍妮不想嫁人,因此利用了一個不省人事的士兵,使他勃起射精,「借種」生下了兒子蓋普。後來,蓋普的妻子在口交時咬掉了婚外情對象的陰莖,因為他們的車就停在蓋普正飛速轉入的大門車道上。
即使不是如此,那麼隨著一聲巨響,兩車撞毀、男性生殖器斷裂、家庭破碎以及蓋普的生活天翻地覆,仍舊營造出又悲又喜的奇怪感受,任何人都會覺得驚愕、噁心、遺憾、情境幽默,但專業的分析家顯然不包含在內。湯馬斯.安茲(Thomas Anz)在其《文學與樂趣》(Literatur und Lust,暫譯)一書中,也提點了這類研究上的盲點。
古希臘時代的哲學家伊比鳩魯(Epikur, 342-270BC)不就提過,萬事萬物的價值,主要是由樂趣與痛苦所決定的嗎?他認為人應當擺脫痛苦恐懼,消除沒有樂趣之事。也因此,這位哲學家後來在基督教昌盛的時代受到猛烈抨擊。此外,古羅馬詩人兼哲學家賀拉斯(Horaz, 65-8BC),在他深深影響後世歷代作家的著作《詩藝》(Ars Poetica)中寫道,作家的任務是提供幫助或帶來樂趣,或者是「說出對生命既有用又好玩的事情」。就連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也強調嬰兒會遵循享樂原則。這位長期在維也納執業的作家與神經病學家認為人類會避開不快,尋求樂趣。
我們之所以閱讀,當然是出自樂趣了。難以消化的專業書籍不算在內,不過這類書也流傳不廣。但是,即使認知到樂趣為閱讀的原始動機,仍舊幫不了我們。為什麼閱讀很好玩?
為什麼會產生彷彿咬下一口甜滋滋巧克力的愉悅感?甚至可比擬美妙的性高潮、激情愛撫?
聆聽故事、閱讀故事,甚至是自己講故事,都同樣能夠引起類似的雞皮疙瘩!
敘事具有生物學上的優勢嗎?
我們意外來到了生物學的領域。一般來說,科學家和業餘研究者不會試圖從生物學的角度,來尋找樂趣問題或美學問題的答案。文學歸屬於文化範疇,這樣的分類在我們當今的語言用法中至少是有缺陷的,因為文學是可有可無的,若有必要,可以拋開,資金要用在遺傳學的研究上。文學是種奢侈品,在貧困時代並非必要的享受。不過,這種觀念徹徹底底是種迷思,其歷史大概比文藝復興還要久遠。
正如同上一章所述,去報導或描述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情,不僅是人類最古老的行為模式,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原因。即使在最無助、最絕望的黑暗時代,人也沒有放棄敘事。敘事不是多餘的累贅,也不是隨便可以放棄的,頂多是看似如此罷了,因為它始終自然而然地存在我們周圍,就像呼吸的空氣一樣。回顧歷史,我們甚至反而會發現,在最險峻的年代述說的故事最多、也最富有創造力。況且,人特別愛聽的不外就是艱困的故事了。
在早期,語言──基本上指的就是敘事──是群體生活的產物,否則語言除了用來交換同伴的性格特徵、意圖與心情,還能有什麼好處?當然,糧食的訊息也十分重要,或者哪裡有水源,哪兒預期會出現野馬,哪種捕馬的策略最有效等等。但是,以往和現在,敘事的首要功用是調節群體中的複雜關係,如誰下命令,誰執行他人決定之事,誰看顧營地,誰一同外出,誰的情緒如何,以及誰有攻擊性必須小心翼翼對待。
敘事能削弱攻擊性,能像八卦閒聊一樣建立連結,就如同猩猩彼此間的理毛動作,只是效果更大。因為人可同時對許多同伴說話,但是猩猩一次只能幫另一個猩猩抓虱子。
敘事能凝聚群體,不管是在營火旁或走在前往水邊的路途上都可以。誰的故事比較好聽,或說得比較出神入化,就愈有能力組織更大的群體,建立眾多社群與各類工具傳統,甚至能夠傳承千年的重要文明。霍皮印地安人(Hopi-Indianer)的諺語說道:「說書人即治世者。」敘事能夠娛樂人心、讓人快樂,其實只是額外的效果而已,人之所以喜歡敘事,其實是在做一件生理上重要且有益我們的事,至少在數百萬年前曾經如此。如果我們連對生存具有重要性的事都沒興趣做,那可就不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