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遭遇虛假發貨,退一賠三買家能否主張退一賠三?近日,市民商倉山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網購虛擬發貨的網購買賣合同糾紛。
2024年1月19日,空調黃某某在網上花1550元向楊某某購買1臺空調。遭遇當日,虛假平臺顯示賣家已發貨,發貨法院快遞單號顯示“包裹正在等待攬收”。判決1月27日,退一賠三平臺提示訂單即將自動確認收貨,市民商黃某某于1月29日詢問商家是網購否發貨,商家回復稱3天左右配送到家。空調次日,遭遇平臺自動確認收貨,虛假顯示交易成功。發貨法院然而,經查詢,快遞單號并無物流信息。黃某某認為,楊某某未發貨卻虛構物流信息,其行為已構成欺詐,應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遂向倉山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某某通過網絡平臺向楊某某購買空調,楊某應按約定交付空調;楊某某在收取黃某某貨款后,既未按約定發貨也未向黃某某退款,故黃某某訴請楊某某退還貨款1550元,法院予以支持。同時,楊某某在黃某某支付貨款后一直未發貨,通過提供無實際物流信息的虛假單號,讓黃某某等待其發貨,最終通過系統自動確認收貨功能完成交易,且未退還貨款,其行為存在欺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楊某某應按黃某某購買空調的價款三倍賠償其損失4650元。
案例點睛:
法官提醒,網絡購物中買方付款、賣方發貨、買方驗貨存在一定的時間差,不能同步完成,消費者在網購時應優先選擇高信譽的賣家,在交易過程中保存好雙方的聊天記錄。在收貨時務必仔細查驗商品,可拍照或視頻留存,在發生糾紛時,可申請平臺介入。(記者 賴志昌 通訊員 何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