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至年中國部分新能源發展較快的源利用率于省份消納壓力凸顯。而調節能力建設缺乏統籌優化,不低存量調節資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兩部價格、委年市場機制等有待完善,至年中國亟待做好調節資源科學規劃建設,源利用率于加強調節能力規模、不低布局與新能源發展的銜接,加大力度統籌現有調節資源高效調度利用。
1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針對目前部分調節資源調用方式相對單一的問題,《實施方案》從促進有效發揮設備調節能力的角度,提出創新豐富新能源、新型儲能等調用手段。例如,在新能源消納困難時段優先調度新型儲能,實現日內應調盡調。探索沙戈荒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和水風光基地一體化調用。
《實施方案》提出,改造或建設一批調度機構統一調度的新型儲能電站。推動具備條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儲能實施改造,由電力調度機構統一調度運行,提升調用水平。在統籌安排各類調節資源建設規模基礎上,結合系統供電保障和安全穩定運行需要,優化選擇適宜新型儲能技術,高質量建設一批技術先進、發揮功效的新型儲能電站。
針對目前部分調節資源調用方式相對單一的問題,《實施方案》從促進有效發揮設備調節能力的角度,提出創新豐富新能源、新型儲能等調用手段。例如,在新能源消納困難時段優先調度新型儲能,實現日內應調盡調。探索沙戈荒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和水風光基地一體化調用。
科學合理的市場機制是促進各類調節資源效用發揮、實現調節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促進新能源消納的重要保障。《實施方案》強調完善峰谷電價機制,對電力現貨運行地區,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合理峰谷價差;對尚未實現現貨運行地區,進一步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提升峰谷差價經濟激勵水平。
《實施方案》提出鼓勵各地區因地制宜設置備用爬坡、轉動慣量等輔助服務品種,建立以調節效果為導向的市場機制,完善區域級輔助服務市場,鼓勵建立區域內負荷側可調節資源的跨省調用和交易機制。《實施方案》明確加快建立市場化容量補償機制,以市場為導向確定容量需求和容量價值,引導各類資源向系統提供中長期穩定容量。
《實施方案》針對性提出舉措,有助于指導各地各有關單位進一步加強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建設,支撐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助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相關資料下載:
《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pdf

關注本網官方微信 隨時閱讀專業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