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蓉芳不知道,婚震女兒被帶走后隔天,男連就被殺死在鄰縣的殺人一個窯洞中,她的賣尸遺體隨后被運往陜西神木縣,以40200元的配陰價格,賣給當地一名已死亡兩年的婚震村民做“鬼媳婦”。
經過修墓、男連燒尸、殺人下葬后,賣尸4月6日,配陰在神木縣劉家溝村,婚震一場簡單的陰婚儀式完成了。村民劉鳳祥如愿為死去的弟弟娶了個“媳婦”,也讓弟弟具備了埋進祖墳的“資格”。
僅19天后,這座新墳就被挖開,王桂英的遺體被民警帶走。劉鳳祥將空棺重新填埋后,開始努力回想事件的整個經過,他不知道哪里出了問題。后來,他嘆了一口氣,從弟弟墳前站起來看了看自己的婆姨說:“咱讓大胡子騙了。”
“大胡子”名叫馬崇華,這個已年過六旬的男人涉嫌在殺害王桂英后,將她的遺體賣給了劉鳳祥,謊稱那是自己剛剛病逝的表妹。
澎湃新聞調查得知,從2016年4月2日到13日,馬崇華還涉嫌以同樣的手法,以婚姻介紹為由,將甘肅省鎮(zhèn)原縣60歲的安玉蘭騙至其老家寧縣殺害。4月13日上午,他在運送安玉蘭遺體趕往陜西榆林途中,被陜西吳起縣警方當場查獲,兩起殺人賣尸配陰婚的駭人命案由此浮出水面。
澎湃新聞日前從吳起縣警方獲悉,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馬崇華、運送尸體的司機楊某、拐走安玉蘭的安某)已被批準逮捕,警方目前正就此案做進一步偵查。
買尸“配婚”
2016年清明節(jié),神木縣劉家溝村來了一輛甘肅牌照的商務車,車上下來3個人,劉鳳祥和兩個兒子把他們帶到村后一片野地里。這輛車運來了一具女尸。
交易時,女尸被隨意丟在地上,談好的價格是40200元。
反復看過女尸的容貌后,劉鳳祥還是覺得不放心,他又讓兩個兒子叫來兩名村民,5人將面前這具女尸身上的衣服扒光,仔細檢查了一遍,劉鳳祥還記得,其中一人確認后曾沖他喊道:“有肉!是真人!”
女尸是劉鳳祥給死去的弟弟買來的“鬼媳婦”,他的弟弟因車禍死亡,買尸錢是從肇事者賠的“人命款”里撥出來的。
劉家溝村是陜北一個偏僻的小村莊,地處神木縣以北約60公里的山溝里。盡管殯葬改革的口號已叫響多年,但在這里,傳統(tǒng)的殯葬習俗仍然根深蒂固。村外的墓地上,各家族墳墓依輩分整齊排列,這些墓葬均為合葬墓。
村里人堅信,夫妻生前死后都應“同眠”才算圓滿。單身漢死后,往往沒有資格埋進祖墳,他們的墳墓一般處于祖墳外圍,被稱為孤墳。為彌補這一遺憾,家里通常會買來一具女尸為死去的單身漢“配陰婚”,以求能葬進祖墳。
澎湃新聞近日調查走訪該村,多名村民表示,倘若男性死前未能娶妻,只要年滿13歲,配陰婚將是一件必須要做的事。
劉鳳祥的弟弟在2014年9月因車禍去世時已67歲,因家境貧困一直未娶。
弟弟死后,劉鳳祥拿到30萬元車禍賠償款。按照風俗,他將弟弟的棺木用磚塊封存在一片空地上,之后就開始張羅著給弟弟買尸配婚。
劉鳳祥說,在陜北,未婚的年輕女子因故去世,只能隨便刨個坑草草埋葬,不能葬在娘家。很多人為讓故去的女兒有處墓地,便將尸體賣掉“配陰婚”。過去上百年間,這種供求關系在陜北催生出一個無形的尸體交易市場。
但買賣尸體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2006年8月1日起施行的《尸體出入境和尸體處理的管理規(guī)定》第八條規(guī)定:“嚴禁進行尸體買賣,嚴禁利用尸體進行商業(yè)性活動”。第九條規(guī)定:“除醫(yī)療機構、醫(yī)學院校、醫(yī)學科研機構以及法醫(yī)鑒定科研機構因臨床、醫(yī)學教學和科研需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尸體捐贈;使用完畢的尸體,由接受尸體的單位負責對尸體進行殯葬意義上的最終處理。”
“但我弟弟年紀太大,別人都嫌委屈了閨女,不愿意賣給我。年紀大點的女尸都是有主的,所以我弟弟的 婚事 就一直拖了好幾年。”劉鳳祥說。
眼看著弟弟去世還有一年就要滿3年了,如果到時還沒找到合適的女尸合葬,按照風俗,就只能將他埋在祖墳外圍,“這是會被村里人戳脊梁骨的”。
劉鳳祥開始讓兩個兒子四處打聽,希望能盡快買到一具女尸。此時,神木縣也有另外一群人正在四處尋找買家。
2016年4月初,他們牽上了線。
劉鳳祥說,4月3日,一名叫邱兵華(音)的男子在電話中稱,有一名甘肅女子身患重病,已活不了幾天。雙方談好價錢,第二天,邱兵華和兩個甘肅人便帶著一具女人的遺體出現在劉家溝村。劉鳳祥記得,兩個甘肅人中有一個留著大胡子。
“大胡子說,死的是他表妹。檢查完尸體,我給了他們40200元,他們當著我的面把錢分了。”劉鳳祥說,交易前,“大胡子”曾給他看過一份戶籍證明。
這份戶籍證明顯示,死者名叫王桂英,是甘肅省慶城縣人。
白日運尸
劉鳳祥后來得知,他買來的“弟媳”并不是“大胡子”的表妹,他也知道了這個叫王桂英的女人并不是病死的,而是被“大胡子”殺死的。
但在4月6日,劉鳳祥找來陰陽先生,做過儀式后,按照風俗焚燒了王桂英的遺體,將其與他的弟弟一同葬進了祖墳。這對他來說是一件大事,他沒有想到,幫他完成這件“大事”的,是一條可怕的利益鏈,“大胡子”處在這條利益鏈的頂端。
劉鳳祥將弟弟和“弟媳”埋進祖墳僅7天,又有一具女人的遺體被“大胡子”從甘肅慶陽運至陜西榆林。這一次,尸體的價格漲到了42000元。
這具遺體的身份是安玉蘭,她的父親至今仍不知道女兒已經遇害。
在甘肅省鎮(zhèn)原縣寺溝村這個小小的山村里,安玉蘭被殺的消息幾乎傳遍。但村民們達成一種默契,在安玉蘭的父親面前,對她的死訊絕口不提。整村人為這個87歲的老人編織了一個善意的謊言——玉蘭只是被人販子拐走了,警察說很快就能找回來。
安玉蘭早年離婚后,一直與鄰村一名叫張牛子的男子住在一起,兩人雖沒有領取結婚證,但長達11年的“事實婚姻”,讓整村人認定他們就是一家人。
張牛子說,他也曾想跟安玉蘭去民政部門把結婚手續(xù)辦了,“但因為安玉蘭患有精神疾病,我擔心不符合規(guī)定,一直想給她看好了病就去登記結婚,沒想到讓人販子鉆了空子。”
張牛子家住寺溝村通往東莊村的通村公路旁,屬獨門獨戶。4月中旬,張牛子外出交電費,回家時發(fā)現房門被人從外面插上,但沒有上鎖。他以為安玉蘭去村里逛一圈就會回家,卻不想她這一走就再沒回來。
張牛子后來打聽到,安玉蘭被同村的安某從家里騙走了,之后安某將安玉蘭的父親叫到家里,給了3000元“彩禮錢”,稱要將安玉蘭帶去外地找個對象。
辦案民警介紹說,實際上,安某在整個殺人賣尸的利益鏈中只處于最底層,他將安玉蘭從家中帶走換來1500元報酬。安玉蘭后來被送到杜某家,杜某將安玉蘭交給“大胡子”后從中獲利2000元。
幾天后,“大胡子”將安玉蘭帶到甘肅寧縣一處廢棄窯洞,為她連續(xù)注射兩支氯丙嗪針劑(強力鎮(zhèn)定劑),致其藥物中毒死亡。而就在約10天前,王桂英也在這里被以同樣的方式殺害。
但安玉蘭的遺體沒能順利賣出。
4月13日上午8時許,那輛載著安玉蘭遺體的甘肅牌照商務車行至陜西省吳起縣境內時,被交警在巡查時攔下。很快,刑偵人員趕到了現場,面對民警,“大胡子”稱自己名叫馬崇華。
謀財“套路”
在馬崇華的老家甘肅寧縣屈家村的東北方,有一個小山溝,里面布滿了大大小小的窯洞。上世紀80年代前,村民們住在這些窯洞中,90年代后,隨著村民陸續(xù)在平原上建起平房,這些窯洞逐漸廢棄,變成一個少有人光顧的隱秘場所。
馬崇華被抓后,吳起警方在屈家村附近的廢棄窯洞中找到了他作案時使用的針管、藥瓶以及女人的衣服。
吳起縣官方公布的信息顯示,兩名被害人均為智障人士,本就屬于容易引起同情的弱勢群體。
但在屈家村的村民們看來,馬崇華能做出殺人賣尸的事并不稀奇。這個已年過六旬的男人自從多年前入贅到屈家村,就從未落下過好名聲。村民們提到他無不搖頭:他就不是個莊稼人。
2016年8月29日,盡管距離案發(fā)已有4個多月,屈家村被詢問的村民仍不愿提起太多關于馬崇華的事,他們覺得馬崇華已讓整個村子蒙羞。
一名村民稱,馬崇華剛來屈家村時好打獵,村里人都知道他家里有一桿獵槍,這桿獵槍在很長一段時間里,為馬崇華這個外來戶撐起了腰桿,“都知道他不好惹,也沒人敢惹他,甚至有人大老遠看到他就繞開走了。”
后來,馬崇華的獵槍被公安機關收繳。他開始從事婚姻介紹的職業(yè),但在村民們看來,那跟販賣人口沒有什么兩樣。
“其實就是打了個法律擦邊球,把這邊的人帶到那邊去,雙方滿意了就留下來過日子。他可以從中收取介紹費,少則兩三千,多則上萬元。”村民介紹,這種事也有法律風險,此前,馬崇華就曾因“拐賣婦女”獲刑,“他被抓的時候沒人覺得意外,就像這次一樣。”
2016年2月2日,馬崇華刑滿釋放后返回屈家村,又開始重操舊業(yè)。兩個月后,他聯系到了王桂英的母親孫蓉芳。在被馬崇華帶走前,王桂英因有暴力傾向,被孫蓉芳在老宅的窯洞中鎖了一年多。
孫蓉芳患有嚴重的帕金森綜合癥,與人交談時整個身體都會隨著手臂抖動。她說,王桂英自從十多年前離婚后精神就出現了問題,近幾年愈演愈烈。她一直擔心自己去世后,女兒無人照顧,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給女兒找個下家。
4月2日晚,孫蓉芳將王桂英及戶籍證明交給馬崇華帶走。她說,因害怕太難過動搖決心,她沒有出門為女兒送行。孫蓉芳沒想到,第二天,王桂英就被殺死在附近的窯洞中。
據辦案民警介紹,嫌疑人馬崇華最初也曾想過給王桂英找個活人配婚,但多方打聽后沒有找到合適人選。后來,他改變了主意。在成功將王桂英的遺體賣給劉鳳祥后,馬崇華似乎找到一條“生財之道”,后來,安玉蘭的遭遇與王桂英如出一轍。
“次品婚姻”
一名辦案民警分析稱,馬崇華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連續(xù)作案,主要是因為他以“媒人”的身份掩護,受害人家屬受他蒙蔽未能及時報案。
事實上,在整個甘肅慶陽地區(qū),像馬崇華曾經那樣從事婚姻介紹的人不在少數。一名慶陽當地人士稱,這些人大多在農村活動,在慶陽甚至外地掌握著龐大的人脈資源,一旦促成一樁婚姻,將收到數千甚至上萬元的酬勞,在寧縣及鎮(zhèn)原縣等縣區(qū),酬勞通常是彩禮的10%。
“以前,農村介紹對象大多是親戚朋友托人打聽,那時候促成婚姻的媒人最多收點小禮品。上世紀90年代后,隨著媒人的禮金逐漸升高,有人發(fā)現有利可圖,開始專門從事這項活動,整個行業(yè)也就逐漸衍生出來。” 上述慶陽人士稱,由于這種婚姻介紹方式沒有任何登記手續(xù),離婚率高,且大多數委托者“秤”不夠(身體殘疾或有精神疾病),也有人把它稱作“次品婚姻”。
辦案民警介紹,馬崇華正是利用他“次品婚姻”介紹者的身份,以及被害人家屬急于“甩包袱”的心理,成功將人帶走,而后殺害。
盡管在慶陽當地人口中,“次品婚姻”介紹是一個無本萬利的營生,但曾長期從事這門營生的馬崇華卻并不富裕。屈家村的村民認為,馬崇華曾因拐賣婦女獲刑,可見這種介紹婚姻的事也并沒有外界傳的那么好干。
刑滿獲釋后,馬崇華重操舊業(yè),卻從活人市場轉向了死人市場。據澎湃新聞采訪得知,兩起命案中,從尋找目標到殺人、運尸、賣尸,至少有7人曾參與其中,但其中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案件的全部經過,馬崇華將慶陽當地的婚姻介紹市場與陜北的尸體買賣市場進行了隱秘銜接,形成了這兩起殺人賣尸配陰婚的駭人命案。
實際上,近年來因“配陰婚”陋習而發(fā)生的惡性案件在西北地區(qū)并不罕見。據《山西晚報》2013年7月26日報道:2005年3月28日,西安西鄉(xiāng)縣人楊錦玉從墳墓里盜掘人體尸骨賣到山西給死去的男子“配陰婚”,被公安人員查獲;2007年,河北邯鄲南莊村農民宋天堂連殺6人賣尸“配陰婚”;2008年,河南伊川縣兩農民在利益驅動下盜尸“配陰婚”;2011年5月22日,延安王海榮等在延安市寶塔區(qū)甘谷驛鎮(zhèn)盜竊摩托車未果后,故意殺人,將尸體賣給他人已逝的兒子“配陰婚”。
報道稱,多個偶然聚集而成的荒誕,詮釋出正在進步的中國農村的另一面。配陰婚這一古老陋習并沒有隨著時代進步而減少,反倒因為經濟發(fā)展而增多,且受利益驅動,已出現專業(yè)人員和黑色利益鏈條。
吳起縣公安局一名辦案民警稱,馬崇華涉嫌殺人賣尸的兩起命案均與陜北當地配陰婚陋習背后的利益鏈密不可分,馬崇華會付給家屬2000到3000元彩禮錢把人帶走,負責聯系“目標”的中間人可以從中獲利2000元左右;目標被殺死后,在陜北當地有專人負責聯系“陰婚”買家,他們在交易成功后會得到5000元酬勞;負責運送尸體的司機也能從中分到5000元的車馬費。
案發(fā)后,王桂英和安玉蘭的遺體都已被吳起警方追回,至今存放在殯儀館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