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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發布“十四五”第三批重大項目指南及申請注意事項 |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發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十四五”第三批重大項目指南及申請注意事項的十四五通告 國科金發計〔2023〕55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按照新時期科學基金深化改革總體部署,根據“十四五”發展規劃明確的基金優先發展領域,經廣泛征求科學家和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委發網利用各級專家咨詢委員會、布第雙清論壇等開展深入研討和科學問題凝練,批重形成了“十四五”第三批9個科學部75個重大項目指南(見附件),大項現予發布,南及請申請人和依托單位按本項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項提出申請。申請事項 一、注意資助定位 重大項目面向科學前沿和國家經濟、新聞社會、科學科技發展及國家安全的十四五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學問題,超前部署,基金開展多學科交叉研究和綜合性研究,委發網充分發揮支撐與引領作用,布第提升我國基礎研究源頭創新能力。 二、申請條件和要求 (一)申請條件。 重大項目申請人或者重大項目課題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 部分重大項目對申請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關重大項目指南為準。 (二)申請要求。 1.重大項目的資助期限為5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當填寫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2.每個重大項目應當圍繞科學目標設置不多于5個課題,并分別撰寫項目申請書和課題申請書。重大項目只受理整體申請,項目申請人應當是其中1個課題的申請人。 重大項目課題申請人與參與者不是同一單位的,參與者所在單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境外單位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每個課題的合作研究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個。每個重大項目依托單位和合作研究單位(含各課題的合作研究單位)數量合計不得超過5個。 三、限項申請規定 1.申請人(不含主要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重大項目。上一年度獲得重大項目資助的項目主持人和課題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項目申請人或者課題申請人申請重大項目。 2.根據《科技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統籌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立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限項目主持人和課題負責人)、基礎科學中心項目(限學術帶頭人和骨干成員)、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限部門推薦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具有高級職稱的主要參與者)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不含青年科學家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國際合作類項目;限項目負責人和課題負責人)、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不含青年科學家項目,限項目負責人和課題負責人)實施聯合限項,科研人員同期申請和承擔的項目(課題)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項。申請當年資助期滿的項目(課題)不計入統計范圍。 3.其他限項申請要求按照《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限項申請規定”執行。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項目申請接收。 重大項目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書提交時間為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16時。 (二)申請人注意事項。 申請人在填寫重大項目申請書或者課題申請書時,應當根據要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和研究內容,選擇科學問題屬性。申請項目具有多重科學問題屬性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最相符、最側重、最能體現申請項目特點的一類科學問題屬性。 重大項目申請書或者課題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grants.nsfc.gov.cn/(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信息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重大項目申請書或者課題申請書的撰寫提綱要求撰寫申請書。 3.重大項目的項目申請人應當在信息系統中首先填寫“項目申請書”,然后給該重大項目課題申請人賦予課題的申請權限,未經賦權的課題申請人將無法提交申請。 4.申請書的資助類別選擇“重大項目”,亞類說明選擇“項目申請書”或者“課題申請書”,附注說明選擇相關的重大項目指南名稱,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部分重大項目有具體要求的,按照相關重大項目指南要求填寫)。 5.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所申請重大項目相關的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申請書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說明本項目申請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項目申請書中的主要參與者只填寫各課題申請人相關信息;課題申請書中的主要參與者包括課題所有主要成員相關信息。 6.申請人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和《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規定”中有關預算編報要求,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 7.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申請人應當通過各自的依托單位提交項目申請書或者課題申請書。其中,課題申請人先提交課題申請書,項目申請人待全部課題申請書提交完畢并生成項目總預算表無誤后再行提交項目申請書。 (三)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1.依托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編制項目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 2.如依托單位在2023年度未上傳過《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應當從信息系統中下載《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加蓋依托單位公章后,將電子掃描件上傳至信息系統(本年度只需上傳一次)。依托單位完成上述承諾程序后方可提交申請。 3.依托單位應當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2023年8月31日16時)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當與信息系統中提交的最終版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對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簽字蓋章材料的,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照有關要求處理。 4.依托單位在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后24小時內,通過信息系統在線提交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清單提交后,自然科學基金委方可接收項目申請材料。 (四)其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關于對科研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規則(試行)》等要求,錄入科研誠信管理信息系統的單位和個人在處罰期內不得承擔或者參與重大項目或者課題。請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嚴格把關。 附件:1. 數學物理科學部重大項目指南 2. 化學科學部重大項目指南 3. 生命科學部重大項目指南 4. 地球科學部重大項目指南 5. 工程與材料科學部重大項目指南 6. 信息科學部重大項目指南 7. 管理科學部重大項目指南 8. 醫學科學部重大項目指南 9. 交叉科學部重大項目指南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23年7月24日 特別聲明:本文轉載僅僅是出于傳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著代表本網站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轉載使用,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轉載或者聯系轉載稿費等事宜,請與我們接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