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發改委產業協調司有關負責人昨天在解讀《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能源領域時表示,產業《目錄》舊的新指新版本(2005年本)中的部分能源條目已經不能適應能源產業技術進步和發展趨勢,因此《目錄》中有關涉及能源的導目條目必須進行修訂。
據了解,錄增2011年本中能源條目調整的源類主要原則是:堅持發展清潔能源,優化產業結構;堅持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強調鼓勵新技術研發和設備國產化;堅持建設資源節約型、煤電環境友好型社會,體化加強環境保護;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產業注重安全生產水平;堅持節能減排與淘汰落后,新指新注重資源綜合利用。導目
該負責人介紹說,錄增《目錄》2011年本中能源條目與2005年本的源類主要區別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強調增加了充分反映能源領域結構調整、產業升級、煤電促進淘汰落后產能、限制過剩產能的方向和內容。
2011年本中,鼓勵類中新增“新能源”類,包括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生物質燃料、沼氣發電及海洋能、地熱能開發等,體現了優先發展新能源產業的戰略思路。2011年本強調了煤電一體化,在鼓勵類中增加了大型煤炭儲運中心、煤炭交易市場建設,頁巖氣、油頁巖、油砂、天然氣水合物等非常規資源勘探開發等內容。
二是注重增強能源領域自主創新能力。煤炭類中增加了有利于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的礦山救援技術和裝備、井下救援技術及特種裝備開發與應用等內容,增加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先進技術提升煤炭生產現代化水平的內容,增加了提高大型成套關鍵設備國產化率的內容。增加了煤炭氣化、液化等先進煤炭清潔利用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大型煤制燃料裝置建設(限于國家投資主管部門批準的升級示范工程)、大容量電能儲存技術開發與應用、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石油儲運設施揮發油氣回收技術開發與應用、液化天然氣技術開發與應用等內容,這些內容的調整有利于促進能源行業提升技術裝備水平,推進關鍵技術設備國產化、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國際競爭力。
三是重視能源領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2011年本在“鼓勵類”中完善了礦井災害防治、提高資源回收率、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等內容;增加了有利于促進節能環保的煤炭共伴生資源加工和綜合利用、礦井采空區矸石回填技術開發和應用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