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要問】用人單位遲遲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么辦?
【身邊案例】蔣某應聘到某公司做文職人員,天天雙方簽訂為期三年的說法勞動合同,合同期剛過一半,丨用蔣某認為其待遇太低提出辭職,人單公司批準其辭職。位遲后來蔣某找到另外一份工作,遲不出具但用人單位要求蔣某提供前單位勞動合同終止證明。解除蔣某找到原公司,勞動原公司找各種理由一直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合同蔣某咨詢,證明用人單位遲遲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么辦?
【意衡律師解答】勞動合同法規定,天天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說法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丨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人單因此,位遲蔣某可以找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昭通市司法局 審稿
云南意衡律師事務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