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施本允)近日,誘導浙江省玉環市市場監管局因網吧探店廣告含“網癮少年來集合”等信息,未成網絡網對網吧經營企業和發布探店廣告的年人達人予以處罰,雙方合計被處罰沒款2.15萬元。沉迷
據介紹,達人該網吧負責人為提升自身網吧知名度,雙雙請多位“網紅”探店,被罰但卻未嚴格履行廣告審核義務,誘導導致被處罰。未成網絡網而該探店達人在廣告中以“玉環的年人網癮少年們來集合啦”作為宣傳內容之一,并在標題欄用“#”號字符注明推送人群標簽,沉迷以吸引平臺自動推流給具有“網咖”“網咖小姐姐”“英雄聯盟”“電競”“游戲”等標簽的達人消費者,給未成年人打上“網癮”標簽,雙雙并推薦網吧為“集中地”等行為,被罰易導致未成年人潛意識中接受“網癮”標簽并獲得“相同圈子”的誘導認同感,加深其沉迷網絡的可能性。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該探店廣告屬于廣告違法行為。
對此,玉環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經營者:視頻平臺不是法外之地,廣告宣傳要合法合規。商家在尋找“探店達人”合作時,要“尋找信譽好、機構設置完備的專業廣告企業或網紅經濟運營機構,并做好審核工作。
責任編輯:溫馨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