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因要離婚男子前夜喝酒買醉第二天醉駕上高速被查
因為和妻子鬧離婚,因離前一夜約了朋友喝酒買醉,婚男喝酒次日起床發(fā)現(xiàn)約好的前夜時間要到了,賴某開車上高速,買醉被查出涉嫌醉駕。第天
賴某被查出涉嫌醉駕
昨日上午8時59分,醉駕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在泉南高速泉州南高速出入口檢查時,上高速被發(fā)現(xiàn)一名駕車男子賴某雙眼猩紅、因離滿身酒氣。婚男喝酒經(jīng)檢測,前夜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5.81mg/10ml,買醉涉嫌醉酒駕駛。第天
民警將賴某帶上警車,醉駕準備帶其到隊部進一步調(diào)查,上高速被這時賴某接到電話,因離只聽他大喊:“都是為了趕時間和你離婚,害得我酒駕被抓。”原來,賴某為德化人,和妻子約好昨日去辦離婚手續(xù),前一夜他和朋友在泉州市區(qū)某酒店喝酒買醉,昨日起床時發(fā)現(xiàn)約定的時間快到了,在明知自己一身酒氣的情況下駕駛車輛上高速準備趕回德化。
經(jīng)查,賴某曾于2008年因事故致人死亡。高速交警提醒,酒駕沒有理由,生命不能彩排,行事不能僥幸,唯有遵守法律法規(guī),才能保障平安。(泉州晚報記者林志安 通訊員劉閩華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