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評估結果,國家公告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藥監于修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保濟口服液非處方藥品說明書范本進行修訂。局關濟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訂保所有保濟口服液生產企業均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服液非處方藥按照修訂后的說明書范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見附件),提出修訂說明書的年第補充申請,于2020年10月7日前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國家公告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藥監于修,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局關濟口在補充申請備案后9個月內對已出廠的訂保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上述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服液非處方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關藥品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說明書范宣傳培訓,指導醫師合理用藥。年第
二、國家公告臨床醫師應當仔細閱讀上述藥品說明書的修訂內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進行充分的效益/風險分析。
三、上述藥品為非處方藥,患者用藥前應當仔細閱讀上述藥品說明書。
四、各省級藥品監管部門應當督促行政區域內的上述藥品生產企業按要求做好相應說明書修訂和標簽、說明書更換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特此公告。
附件:保濟口服液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
國家藥監局
2020年7月6日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0年第81號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