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消息 日前,中國支出問題編號為689819的藥店-藥藥的醫保網友留言咨詢:在街道辦事處以社區居民的身份參加的醫保;有慢性病(高血壓和婦科病)請問不住院、在醫院看病和在藥店買藥的店買支出是否可以報銷一部分?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報銷?
煙臺市社保中心對此回復: 您好!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主要支付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可否住院醫療費用、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報銷部分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中國支出生育醫療費用、藥店-藥藥的醫保未成年居民意外傷害門診醫療費用。店買
居民患有規定的可否慢性病發生的門診費用才可以報銷。居民所患的報銷部分慢性病是否屬于規定的病種需要經過認定程序,即需個人申請并經有門診慢性病認定資質的中國支出醫院診斷同意申報,再由市、藥店-藥藥的醫??h人社部門統一組織查體,店買并組織相關專家審核鑒定,可否符合條件的報銷部分,頒發《煙臺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手冊》及《專用處方》,居民方可享受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
參保居民門診慢性病患者在協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300元以上的部分,一檔繳費的甲類門診慢性病按40%比例支付,乙類門診慢性病按35%比例支付;二檔繳費的甲類門診慢性病按60%比例支付,乙類門診慢性病按50%比例支付。甲類門診慢性病的門診支付待遇,二檔繳費的不設報銷限額,一檔繳費的按病種設限額;乙類門診慢性病的門診支付待遇,按繳費檔次和病種,分別設不同的年報銷限額。高血壓和婦科病目前不屬于居民慢性病范疇,您治療上述兩種疾病的門診醫療費用只能通過普通門診報銷。普通門診統籌基金重點解決參保居民多發病、常見病門診醫療費用。參保居民在指定的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就醫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由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參保居民在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其待遇支付不設起付線;在其他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2016年起付線標準由原來的40元降低為每次30元。一檔普通門診費用報銷限額由原來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檔繳費的仍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