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車貸結清后,便民應如何辦理解除抵押手續?”近日,直通滁城市民林先生電話咨詢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車車除抵
市公安局回復:根據公安部164號令《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十三條: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貸結,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清后確認申請信息,何辦并提交下列證明、理解憑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押手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調解、裁定、便民判決解除抵押的直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車車除抵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貸結人民法院出具的清后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何辦以及相應的理解協助執行通知書。車貸結清后,市民可攜帶相關材料前往車輛登記地的車輛管理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全媒體記者湯 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