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楊仕省 北京報道
歷經半年多,疫苗疫苗《疫苗管理法》(下稱《疫苗法》)終于正式出臺。法出
2019年6月29日,臺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舉行了閉幕會,實施會議以170票贊成、全過全方1票棄權,表決通過了《疫苗法》,這是中國首次就疫苗管理立法。
據了解,在《疫苗法》出臺之前,例如藥品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還有疫苗流通和接種管理條例中,對疫苗的管理制度散見于多部法律規定中,缺少實操性。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介紹,從法律規范上看,把分散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規定,整合成一部法律,發揮制度頂層設計權威性的同時,更有利于疫苗工作的各參與方嚴格執行疫苗法律,將法律落到實處。
“疫苗是國家戰略性和公益性產品,主要的對象是兒童,兒童是國家的未來,對疫苗的管理要嚴刑峻法,很有必要。”北京市京鼎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兆勇告訴《華夏時報》記者。
全流程嚴管
疫苗在監管上有什么樣的特殊性?6月29日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辦的疫苗管理法專題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藥監局局長焦紅回答了媒體記者的諸多提問。
焦紅表示,疫苗法實施嚴格的研制管理,嚴格的生產準入管理、過程控制、流通和配送管控以及嚴厲的處罰。“對疫苗實施全過程、全環節、全方位嚴管,有利于規范疫苗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焦紅說,這樣有利于進一步促進我國疫苗質量的提升,也會增強人民群眾對疫苗安全的信心。
如何在全流程上嚴管疫苗?據焦紅介紹,在研發環節,《疫苗法》強調研制過程中的生物安全控制和菌毒株、細胞株管理要求。還有,對疫苗臨床試驗也作出特別管理規定,要求審慎選擇受試者,應當由三級以上醫療機構或省級以上的疾控機構組織實施。
進入生產準入環節之后,《疫苗法》規定,從事疫苗的生產活動,除了要符合藥品管理法的一般要求之外,還應該符合行業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要具備適度規模和產能儲備,也要具備保證生物安全的制度和設施。
同時,生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應該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其他關鍵崗位的人員也應該具備相應的專業背景、從業經驗。
在生產過程中,《疫苗法》要求疫苗生產過程持續符合核定的工藝和質量控制標準,按照規定對疫苗生產的全過程和疫苗質量進行審核和檢驗。
“產品上市后,也要主動開展上市后研究,持續優化生產工藝和質量控制標準。”焦紅說。
值得一提的,最易出現問題的流通和配送環節,《疫苗法》也要求疫苗由上市許可持有人按照采購合同約定,直接向疾控機構供應,疾控機構按照規定向接種單位供應,配送疫苗也應該遵循疫苗儲存、運輸的管理規范,全過程要符合規定的溫度、冷鏈儲存等相關要求,且能做到實時監測、記錄溫度,以保證疫苗質量。
嚴刑峻法
《疫苗法》的一大亮點是加大處罰力度。
“《疫苗法》對生產銷售假劣疫苗,申請疫苗注冊提供虛假數據,以及違反相關質量管理規范等違法行為,設置了遠比一般藥品高的處罰,并明確要嚴格處罰到人。”焦紅說。
近年以來,疫苗領域問題頻發。對此,袁杰表示,長春長生疫苗事件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疫苗安全問題,提出進一步完善疫苗的管理制度。
焦紅進一步解釋,疫苗涉及到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所以《疫苗法》中明確規定疫苗是國家戰略性、公益性產品。“疫苗是用來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一個非常有效的公共衛生手段。它是預防性的產品,是供健康人使用的,特別是這個健康人群中很大一部分人是嬰幼兒,這個特點非常突出。”焦紅說。
而《疫苗法》的出臺正是為了保障公共健康,讓疫苗能夠做到安全有效可及。
記者注意到,在審議草案當中,疫苗因其涉及面大,影響層面廣,售劣等違法行為對老百姓生命安全影響最為直接,因此備受關注。
“長生疫苗事件曝光以來,制售假劣疫苗問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杜兆勇對記者說,制售假劣疫苗危害相當嚴重,如何杜絕這種毒害兒童的惡性行為,唯有采取更嚴厲法治手段方可有效”。
2018年12月23日,《疫苗法》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此舉具有里程碑意義。在草案中,最重要的一個理念,“《疫苗法》對制售假劣疫苗的違法者和違法行為要進行嚴厲處罰,讓造假者傾家蕩產”。
不過,杜兆勇卻告訴記者,一部法律的出臺不僅要有懲戒“惡性”的理念,也要有公正、公平的手段,法無授權不可為,法有授權必須為。也就說,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行使的職權,是職責所在,是必須有所作為的,反之不得超越職權、濫用職權。
這次出臺的《疫苗法》突出了對疫苗生產全過程、全鏈條的監管,并且在疫苗的研發方面引入了創新激勵的措施。在處罰方面,草案加強了預防接種疫苗的管理及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除增加力度和提高處罰額度外,還增加了處罰種類。即明知是疫苗存在質量問題依然進行銷售、接種,造成受種者出現死亡或者健康方面嚴重損害的,受種者或者其親屬除了按照要求索要賠償以外,還可以要求獲得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當然,按照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這在以前的法律中,沒有在法律責任第一條出現過。”袁杰說。如何理解從重?袁杰解釋,從重不是完全刑法意義上的概念,但是表明了一個態度,就是對違反本法構成犯罪的行為,在刑法的適用上要從重定罪量刑。
責任編輯:徐蕓茜 主編:陳巖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