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要求靜脈代注,衛生衛生院攤上事
一衛生院的院又液該內科診室傳來一陣爭吵聲……
“衛生院不是為老百姓服務的嗎?連這點小事都辦不了?你們醫生護士干什么的?”
一旁還有患者在勸說:“醫生,你就給他開個單,攤事停止讓他去打針不就行了!代輸”
“不是不該我不給你開單,問題是衛生你這個是化療藥物,我們衛生院從來沒有用過,院又液該到時候給你開出單,攤事停止護士那里不給你打,代輸你還要退費。不該所以我直接給你說我們這里打不了,衛生建議你到大醫院去打”,院又液該內科醫生努力地解釋著。攤事停止
“我不管,代輸上面市里專家說過,不該這個針基層也可以打。你不開,我找你們院長。衛生院連打個針的小事干不了,還一天到晚說什么為我們老百姓服務”,病人及其家屬都怒氣沖沖地去找衛生院院長投訴了。
現狀:
大部分衛生院無能力承擔代注后果
原來,這個病人身患惡性腫瘤,在市里三甲醫院手術后,按照要求進行化療。最初的化療都在市里醫院進行的,這次不知什么原因,自行帶藥回家,要求到衛生院靜脈代注。
但是,衛生院是不具備提供化療這項醫療服務能力的,一旦提供輸液,出現異常,衛生院根本沒有能力去承擔后果。
這種上級醫院帶藥回到基層要求代注的事情并不少見,像這種化療藥物代注可能是少數,比較常見的有抗生素、中藥針劑,但這些需要代注的藥物,基層衛生院都很少使用了。
基層靜脈代注
與控制靜脈輸液大方向不符
事實上,基層靜脈代注與控制靜脈輸液大方向不符,這些年國家一直在大力控制靜脈輸液,衛生主管部門對靜脈輸液出臺了一系列嚴格標準,并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考核體系中靜脈輸液率都有明確的比率。
上級醫院帶藥到基層輸液,看起來大醫院的靜脈輸液率得到控制,可是把輸液行為轉交給基層衛生院。上級醫院減少輸液,卻讓基層衛生院輸液,總體的靜脈輸液率并沒有下降,顯然違背設置靜脈輸液率控制初衷的。
基層靜脈代注的醫療風險不可忽視,從實踐來看,基層對代為注射針劑均表現出謹慎的態度,最主要的還是出于醫療安全的考量。
一是,基層醫院對代注的藥品性能、副作用了解不多,基層不敢代注。不少針劑,基層聽都沒有聽過,如何使用更談不上了,這樣的代注風險很大。
二是,一些需要皮試的藥物過敏概率高,即便是首次在上級醫院完成了主射,基層也不太愿意代注,尤其是頭孢、青霉素等需要做皮試的針劑,怕出問題,不好劃分責任。
三是,一些藥品保存條件高,患者自帶的很難達到保存條件,保存條件不夠,藥物容易發生變性的風險就大幅增加,這時實施代注危險性大。
四是,衛生院日常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其醫療救治能力,尤其是危急重病人現場搶救能力依舊不足,這也是基層衛生院不愿意接手靜脈代注的根本原因。
基層醫生呼吁:減少靜脈代注
有些靜脈代注是上級醫院無意為之,有些則是病人本身原因。不管怎樣,大部分衛生院是不希望提供代注服務的。常常因為這件事,嚴重影響了基層衛生院正常秩序。
目前,如何應對這種情況呢?有些衛生院初步建立起一套代注的流程和規范。
首先,是對代注的病人進行告知,為了用藥安全,最好是哪里開出的藥,在哪里打針。
其次,如果勸阻無效,病人強烈要求注射,那么就要求病人提供病歷、醫院配藥的原始發票,由衛生院醫生確認上述材料,再要求患者簽訂一份代注告知書,告知代注存在的風險,一式兩份,患者和醫院各一份。
然而,真的出現糾紛,這份告知書的法律作用并不強,患者如果一味采取死纏亂打的方式討要所謂的說法和賠償,基層醫院往往不甚其煩,只能賠錢解決。
筆者認為,最靠譜的還是從源頭控制靜脈代注的產生,基層醫院希望上級醫院盡量不要開具針劑讓病人帶回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