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稅則包括稅目稅率表與歸類總規則、發布類注、年月章注、中華子目注釋、本國子目注釋。稅目稅率表設置序號、稅則號列、貨品名稱、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等欄目。《稅則(2024)》進口稅則整合了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10號等文件對關稅稅目,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及有關暫定稅率,以及本國子目注釋等的調整。 《稅則(2024)》增列了裝飾原紙等關稅稅目,關稅稅目數共計8957個。
其中,進口稅則包括二十一類:
第一類 活動物;動物產品
第二類 植物產品
第三類 動、植物或微生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第四類 食品;飲料、酒及醋;煙草、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制品;非經燃燒吸用的產品,不論是否含有尼古丁;其他供人體攝入尼古丁的含尼古丁的產品
第五類 礦產品
第六類 化學工業及其相關工業的產品
第七類 塑料及其制品;橡膠及其制品
第八類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制品
第九類 木及木制品;木炭;軟木及軟木制品;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制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第十類 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回收(廢碎)紙或紙板;紙、紙板及其制品
第十一類 紡織原料及紡織制品
第十二類 鞋、帽、傘、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發制品
第十三類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類似材料的制品;陶瓷產品;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四類 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包貴金屬及其制品;仿首飾;硬幣
第十五類 賤金屬及其制品
第十六類 機器、機械器具、電氣設備及其零件; 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制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七類 車輛、航空器、船舶及有關運輸設備
第十八類 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鐘表;樂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十九類 武器、彈藥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類 雜項制品
第二十一類 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
出口稅則包括稅目稅率表與歸類總規則、類注、章注、子目注釋、本國子目注釋。稅目稅率表設置序號、稅則號列、貨品名稱、出口稅率等欄目。歸類總規則、類注、章注、子目注釋、本國子目注釋與進口稅則相同,不單獨列明。《稅則(2024)》出口稅則整合了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10號等文件對關稅稅目、出口暫定稅率,以及本國子目注釋等的調整。 相關資料下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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