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從莆田市人民檢察院獲悉,莆田近日,市外受賄由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僑辦莆田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原副主任、副調研員陳文堂(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原副月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主任判處陳文堂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被判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三十萬元。莆田
經查,市外受賄被告人陳文堂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僑辦利用自身的原副月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主任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被判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莆田錢款共計人民幣126.45萬元,數額巨大,市外受賄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僑辦鑒于案發后被告人陳文堂如實供述大部分司法機關未掌握的同種罪行,并退出部分贓款,確有悔罪表現,依法對其予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