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動態網站11月17日消息。歐盟據悉,計劃在歐委會擬于本周四發布的大規海上能源戰略中,在主要集中于開發海上風力發電基礎上,模改將納入潮汐能、變潮波浪能等其他形式的和波海洋能源,以充分彰顯開發海上可再生能源的歐盟雄心。草案強調,計劃自2030年起,大規海洋能源有望為歐盟能源體系和工業做出重大貢獻。模改相較于風能和太陽能,變潮波浪能和潮汐能發電更加穩,和波可被視為“在歐盟脫碳和穩定電網中起著至關重要的歐盟作用”。
同時,計劃歐盟領導層也指出,大規限于技術發展程度,潮汐能和波浪能必須充分降低成本,才可發揮其潛力。但這并不意味著歐委會對潮汐能和波浪能等海洋能源缺乏雄心。在上述戰略草案中,歐盟提出的目標是到2030年海上風能的裝機容量達到60吉瓦、其它海洋能源的裝機容量達到1至3吉瓦,到2050年這兩種形式能源的裝機容量將分別提高至300吉瓦和60吉瓦。在不到30年內完成該目標,將推動行業規模產生巨變。從總體看,到2050年,歐盟海上可再生能源的發電能力將提高25倍,從而為實現氣候中和目標做出重要貢獻。這一變化也意味著歐盟需投入約7890億歐元的巨額投資,而這將是“非常具有挑戰性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