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
我買房在住房公積金中心辦了抵押擔保貸款,北京保交中心說:只交1500元的公積評估費。
我在某銀行辦的人抵貸款,一共交了385元,押擔85元是多少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的,其中一張5元的費用發票,一張房屋登記收費,北京保交300元是公積一個咨詢公司的發票。
請問:
1.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的人抵錢是該銀行出還是該貸款人出?為什么80元的發票寫的是銀行名字?
2.300元到底是什么費用?為什么中心沒聽說過,為什么該銀行有的押擔分行不收300元錢?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您好!來信已收悉。多少現對您的費用問題答復如下:
1.申請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中心認可的北京保交擔保方式,目前我中心認可的公積擔保方式主要有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簡稱擔保中心擔保)、抵押擔保、人抵質押擔保等擔保方式。如果您選擇了抵押擔保這種擔保方式,那么涉及的費用就是評估費。借款人所購住房為商品房、二手房及貸款受理機構認定的其它需要評估的房屋的,必須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評估報告》,需要向評估機構交納評估費。
其收費標準及依據如下:收費依據: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核發的京價(房)字[1997]第398號文件。
收費標準:按抵押物評估價值的3‰收取評估費,最低收費300元,最高收費1500元。
2.對于您在銀行辦理貸款所繳納的費用,由于并非是我中心收取的,因此具體的收費依據、名目等內容,請具體咨詢相應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