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惀宇
殺害鐵路警察李承翰的鐵路鄭姓犯嫌無罪的消息一出,大眾為之譁然,警察警政警察警政署立刻於第一時間在臉抒發布貼文「全體警察無法接受,死之惡尊嚴上訴到底!所暴身」、應守「籲請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護的還並將聘請律師協助家屬上訴」、察本「維護警察執法尊嚴」,鐵路儼然成為了正義之師,警察警政警察登高一呼率領眾人討伐萬惡的死之惡尊嚴司法制度。
所有導致悲劇發生的所暴身因素,就此被「司法不公」的應守口誅筆伐淡化,警政署從促成悲劇的護的還元兇搖身一變成為追討正義的英雄,身為基層警察看到那篇貼文,察本實在比判決結果更為心寒。鐵路
我們所追求的,是執勤安全,還是殺人償命?
而警政署在事發後十個月的時間,有讓我們的基層警察更為安全?
沒尊嚴的工作,是警政署讓基層警察做的
讓我們先回到最初的案件現場,這是一件旅客拒絕補票所引發的糾紛,本是臺鐵與旅客之間的私法糾紛,卻衍生為警方到場後當事人更為激動的情境,警察積極向前,卻遭嫌疑人攻擊的悲劇。
為何應該是臺鐵與旅客間單純的購票糾紛,卻讓警察身陷其中,成為第一線的肉盾?
臺灣警察長期被高層濫用餘各種非警察本業之工作,從廟會繞境、民間路跑展覽活動、一般行政協助、廢棄物案件、動保案件調查、防疫、動員召集,在去年4月間警政署向立法院函覆中,目前仍有186種要求警察職務協助之事項。面對這些警察根本無權卻有責的案件,基層員警根本無從應對,而警察管理階層也未積極將業務回歸主管機關,只能逼迫基層員警持續將這些分外工作當成本業,最終也成為本案的導火線。
當種種問題都讓警察承擔之時,警察就只能成為所有問題的祭品。
事後臺鐵還表揚員工「沒有乘客死亡」,而對如何增進公共運輸安全,仍是將它推給警察:要求警察提高見警率、增設巡邏箱。
在日本鐵路發生持刀隨機殺人事件後,鐵路公司增加保全配置、在車內配置防護盾、刺叉、急救用品、在警視廳指導下對乘務員進行如何對抗歹徒的狀況演練、修正《鐵道運輸規程》禁止乘客攜帶未包裹的刃物──而臺灣鐵路公司與警政署又做了什麼?直到近日,我們仍看到列車長未配備防身噴霧的新聞。
我們並沒有增加什麼避免危害發生的制度與措施,只是繼續將這些工作推給基層警察,讓原本應該承擔責的人迴避責任。繼續高喊「維護警察執法尊嚴」,實際讓基層警察處於毫無尊嚴與保護的職場。
人力不足、沒有裝備、缺乏訓練,「執法尊嚴」能保護警察?
警察的訓練與實務需要脫軌已有很長一段時間。對幕僚單位而言,只將訓練視為業務的一環,如何有效完成業務成為了訓練工作的重點;而對執行單位來說,也只能重視為評核項目的精準射擊與跑步測驗,與根本早已淪為套路的綜合逮捕術。
難道警政署不知道這些問題嗎?但他們依然繼續用口號掩飾員警缺乏專業訓練的事實,乃至整個官僚體系都以官僚作風處理訓練。例如去年就發生明明已取消3000公尺跑步施測,保四總隊卻仍在高溫下辦理跑步測驗,導致女警昏迷不治的事故,顯見警察對於訓練專業的不重視與怠惰。
在檢視鐵路警察的案例,即可發現這些因素同樣存在其中:缺乏安全意識的訓練,隻身一人去處理糾紛案件,沒有其他警力支援,也沒有適當的裝備排除現場。
一名警力與兩名警力,在面對危害現場可說有天壤之別,經過專業訓練的組合警力能有需多互相支援掩護的戰術,若能搭配個整裝備,能有效降低現場危害的風險,但這些都是臺灣警察所缺乏的。
為何只能讓擔服站區守望勤務的李員一人去面對已經通報有衝突的現場?我們的警力都到哪去了呢?如果今天現場在多一名警力,甚至臺鐵員工有像日本鐵路一樣接受培訓,是不是這件悲劇根本可以避免?
事前沒有充足的執勤資源,事後給予再多的撫卹、聘再多的律師,也無法挽回無辜的生命。
長官口中的「執法尊嚴」能保護我們面對現場的安全?還是只是滿足自己的虛榮,並掩蓋無作為的事實?
走了一個警察後,我們來了什麼?
在李承翰遭遇不幸之後,警政署曾大肆宣揚要進行改革。找來了各機關代表召開視訊會議,羅列了一些改革事項,說要針對體能測驗與情境實務進行改革,然運行至今,是否已經有成效了呢?
雖然警政署聲稱要推行情境模擬演練,然而臺灣真正有的「情境模擬射擊訓練場」僅有警大與新北市兩處,無法讓所有員警都能使用,最終只能各顯神通。而傳統體技教官也非真正精通警察戰術,就算是情境模擬也時常流於固定套路,受限於場地、設備、師資多項因素,警政署的訓練改革遭遇諸多障礙,就連本應有更為精實訓練的特殊警力都沒有場地,遑論一般外勤員警?而署在事後除了開兩次座談會,又投入多少心力與經費?
最根本的問題是,現有的訓練時數已經不足以讓我們培養出實務需要的警察,各種各樣的績效要求、協辦業務與無效勤務充斥與我們的工作時間,也讓警察離原本的「維持公共秩序與安全」專業越來越遠。
而現今防彈背心一再發生驗收不過的問題,至今基層外勤警察單位仍是共用防彈背心,對於基層警察安全,上級真的有重視嗎?如果連最基本的防護裝備都不足,署在事發後聲稱要採購更多樣的裝備,又能實現多少?
在這一連串的改革,我們只看得到警政署的一意孤行,聲稱要傾聽基層,實際上卻忽視基層員警的多數意見。
真正需改革的,是警察高層封閉的心態
歷來警政改革最大的障礙,不在司法,也不在立法,而在警察體系自身封閉與集權的管理風格,這才是害死諸多同仁的元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