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是加強計量監督監督為了規范計量器具新產品的型式批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的管理國家管理有關規定制定的,分為總則、市場型式批準的總局章申請、型式評價、項規型式批準、法律責任以及附則六章。
辦法規定,計量器具新產品是指生產者從未生產過的計量器具,包括對原有產品在結構、材質等方面做了重大改進導致性能、技術特征發生變更的計量器具。辦法所指型式批準是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計量器具的型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而進行的行政許可活動;型式評價是指為確定計量器具型式是否符合計量要求、技術要求和法制管理要求對樣機所進行的技術評價;型式試驗是指根據相關計量技術規范,對計量器具的樣機進行的試驗和檢查。
《計量比對管理辦法》
本辦法是為了確保量值統一、準確可靠,加強計量比對監督管理,根據計量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制定的,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計量比對及其監督管理,辦法共二十五條,規定了計量對比的內涵、國家計量比對主導實驗室等內容
辦法所稱計量比對,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對相同準確度等級或者指定測量不確定度范圍內的同種計量基準、計量標準以及標準物質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進行比較的過程。辦法規定對于具備條件的國家計量比對,主導實驗室和參比實驗室應當對相關實驗過程、數據結果等建立并實施追溯備查制度。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本辦法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和生產者、銷售者的合法權益,規范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并參照國際通行規則制定的。辦法共二十一條,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定量包裝商品,以及對定量包裝商品實施計量監督管理。
辦法規定,定量包裝商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加強計量管理,配備與其生產定量包裝商品相適應的計量檢測設備,保證生產、銷售的定量包裝商品符合本辦法的規定。 相關資料下載:
第68號《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pdf 第69號《計量比對管理辦法》.pdf 第70號《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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