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國家關總國家藥監局、藥監藥材海關總署發布《關于增設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愛店口岸為藥材進口邊境口岸的局海進口公告》。
原文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署增設愛經國務院批準,店口同意增設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愛店口岸(以下簡稱愛店口岸)為藥材進口邊境口岸。邊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口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家關總藥材可經由愛店口岸進口。藥監藥材所進口藥材應符合《進口藥材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局海進口
二、署增設愛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愛店口岸對應的店口口岸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邊境開始承擔愛店口岸進口藥材的口岸備案,組織口岸檢驗并進行監督管理工作。國家關總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為愛店口岸對應的口岸藥品檢驗機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承擔愛店口岸的藥材口岸檢驗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方式
2.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聯系方式
國家藥監局 海關總署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