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經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招待問題。出差的算差餐費算差旅費還是業務招待費,出差的旅費餐費算差旅費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出差差旅差的餐費依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費算費還費出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會議費、業務董事會費、招待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算差,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旅費合法憑證,否則,出差差旅差的餐費不得在稅前扣除。費算費還費出
2、業務差旅費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
3、符合上述標準的差旅費方可稅前扣除。
4、 企業職工出差時的餐費是不可以計入差旅費的,應該作為業務招待費來列支,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四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下列法規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
5、”的比例在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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