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蒜農遭韓國退貨血本無歸 上訴一年多未解決(圖)
2016-07-02 07:43:00 評論: 字體大小 T T T 2014年11月,山東蒜農訴年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通過招標向山東臨沂蘭陵縣蒜農進口大蒜2200噸。遭韓中標后,國退歸上蒜農王連全等根據標書要求進行備貨,貨血隨后在經過收貨方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質檢合格后,本無將大蒜發往韓國釜山港口。解決但貨物到達韓國釜山港口后被韓國農管院認定為質量不合格,山東蒜農訴年這批大蒜被返送回中國,遭韓給蒜農造成了巨大的國退歸上損失。王連全說,貨血不理解為何曾檢測合格的本無大蒜突然就不合格了
王連全認為大蒜出現斑點帶傷等屬正常現象
蒜農當初參與投標的標書
原標題:退蒜風波后山東蒜農這一年
2014年11月,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通過招標向山東臨沂蘭陵縣蒜農進口大蒜2200噸。解決中標后,山東蒜農訴年蒜農王連全等根據標書要求進行備貨,遭韓隨后在經過收貨方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質檢合格后,國退歸上將大蒜發往韓國釜山港口。但貨物到達韓國釜山港口后被韓國農管院認定為質量不合格,這批大蒜被返送回中國,給蒜農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國家商務部、山東省商務廳等部門都曾對此事進行關注。后受損的蒜農將韓國流通公社等告到了山東臨沂中級人民法院, 6月21日,代理律師向法庭提交了相關證據,但韓國流通公社并未按時到庭。在事發一年半之后,蒜農們仍需要等待事情解決的那一天。
地處沂蒙山區的山東省臨沂市蘭陵縣,被稱為中國的“大蒜之鄉”,是國內優質大蒜的主要產地。對于當地農民來講,大蒜是他們的主要經濟來源,按照當地村民的算法,一畝大蒜年收入可以到萬余元,一個有五畝地的家庭,種植大蒜的收入加上平時打打零工,可以過得“挺滋潤”。
6月20日,蘭陵縣蘆柞鎮剡子官莊村,像蘭陵縣的很多村莊一樣,這里隨處可見已經收獲了的大蒜,街道邊、家門口……以至于不少小汽車想要穿過街道都要選擇繞道。
夕陽西下,三三兩兩的村民坐在蒜堆旁,邊說笑邊扒著蒜皮,對他們來說,那是一年里一筆不菲的收入。
蒜農王連全的家在村子角落里,他的家門口堆放著一堆整整齊齊的大蒜,但屋里卻凌亂不堪。年幼的兒子和女兒躺在鋪著尼龍袋子的地上睡得正香。
王連全說:“自從去年大蒜被退回來之后,一直都是父母幫著照顧孩子,我一直在忙著處理大蒜的事,非常對不起自己的孩子。”
對于那批被韓國退回的600噸大蒜,王連全說早已經賣掉了,“被退回來的,就是品質再好別人也會認為是不好的,會趁機壓價,最后4000塊錢一噸就賣掉了,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耗不起。”
“好好的大蒜怎么就不合格了呢”
提起去年被韓國退回大蒜的事情,王連全不停說自己心態非常好,能想得開,但又總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憤怒。說到激動處,他的聲音會變得非常大,有種聲嘶力竭的感覺。
2014年11月,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下稱韓國流通公社)招標進口山東臨沂蘭陵縣產的大蒜2200噸。王連全組織供貨600噸,另外兩位蒜農分別供貨600噸和1000噸。王連全說,他不但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積蓄,還借遍了親戚朋友的錢,“為了做這筆生意可以說是傾家蕩產”。
他委托當地的裕隆食品公司代理出口,并組織當地蒜農按照標書準備大蒜。王連全說,因為是第一次做對外出口生意,他們知道國外檢驗嚴格,為了能做好這筆生意,在對方提出的“大蒜直徑5.5厘米”的要求上,他們繼續提高質量等級,按照6厘米的直徑收購備貨,“一噸大蒜就要比平時多花200多塊錢。還按照對方要求使用其指定的船運公司,每個集裝箱比未指定公司多花了3000多塊錢。”
當年的12月,在大蒜發貨前,按照標書上的規定,官方質檢機構韓國流通公社專職質檢人員對大蒜進行檢驗、監裝,檢驗內容為大蒜質量檢查,合格之后,才能夠裝箱運輸。“當時檢驗合格后進行封箱,箱子都是韓國流通公社的人親自打上公社的鉛封后放入集裝箱進行運輸的。”
貨物發出之后,他以為不會有問題了,但沒想到的是,麻煩就此開始了。
12月中旬,貨物到達韓國釜山港口,然后由韓國食品醫藥安全處和韓國國立農產品質量管理院(下稱農管院)農管所分別進行貨物檢驗。韓國食品醫藥安全處負責對大蒜進行動植物檢疫,農管院負責大蒜的質量檢驗。隨后,農管院表示,質量檢驗不合格,重缺點大蒜超標,要求返送貨物。
得知這個消息之后,王連全瞬間就蒙了,“大蒜在發貨前,韓國流通公社質檢結果明明是合格的,但到達韓國港口后怎么又被農管院認定為不合格呢?”
王連全說,韓國方面以不合格為由退貨之后,他們仔細了解了情況,農管院的結論是大蒜質量檢驗不合格,重缺點大蒜超標。
對于“重缺點大蒜超標”,王連全至今想不明白,他拿起一瓣大蒜指著蒜上的一處斑點說,大蒜在收獲、儲藏、運輸的過程中,會有一些磕磕碰碰。
王連全稱,按照標書的規定,貨物返送的前提是到港后,韓國食品醫藥安全處檢測不合格時,含放射線照射物質時,需返送。“但是,現在韓國方返送的理由是農管院質量檢驗不合格,而有權要求貨物返送的機構是韓國食品醫藥安全處,這不符合標書規定的流程。”
另外,大蒜到達韓國港口后,應該先由韓國食品醫藥安全處進行動植物檢疫,檢疫合格后,韓國流通公社應該予以收貨并付給蒜農90%的貨款,收貨后再由農管院進行質量檢驗,如有質量不合格,可在剩下10%的貨款中進行扣除。但韓國方面在沒有卸貨的情況下,卻由農管院和食品醫藥安全處直接來港口進行檢測。
因為覺得不能接受,王連全等蒜農趕緊找了韓國一家質檢機構檢驗大蒜質量,檢驗結果是合格的,但農管院卻始終不認這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