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通知要求,中國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藥店-藥切實規范診療行為。監局精應依據具有處方權的防止本機構執業醫師開具的處方調劑鹽酸克侖特羅單方制劑,原則上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濫用量對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況的瘦肉患者,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其限但醫師應當注明理由。處方處方保存2年備查。中國
被濫用為“瘦肉精”的藥店-藥藥物鹽酸克侖特羅曾因“雙匯健美豬”等重大非法添加案件被曝光。此前,監局精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通知,防止停止這種藥物的濫用量片劑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其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昨天再次發出通知,對鹽酸克侖特羅原料藥及氣霧劑、復方制劑提出管理措施。為了防止藥物流入非法渠道,提出即使是執業醫師的診療行為,原則上每張處方也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
通知要求,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切實規范診療行為。應依據具有處方權的本機構執業醫師開具的處方調劑鹽酸克侖特羅單方制劑,原則上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對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況的患者,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注明理由。處方保存2年備查。
目前已停產的鹽酸克侖特羅原料藥生產企業不得擅自恢復生產。確需恢復生產的,應根據市場需求情況,簽訂銷售合同,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企業組織開展現場檢查,對經檢查認為生產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正常,并符合相應安全管理要求的,方可恢復生產;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及時將企業恢復生產情況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此外,從流通渠道角度,應該確保藥品流向可追溯。
通知要求,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深查深究。對違反有關規定生產、銷售鹽酸克侖特羅的,對藥品生產企業整改期間應當收回藥品GMP證書;對直接導致鹽酸克侖特羅流入非法渠道的,按照《藥品管理法》按嚴重情形處理。對涉嫌觸犯刑律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