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滿18歲的歲男上百高中畢業生小華,為了買一輛心儀的孩萬摩托車,背著父母把爺爺過戶給他的賣掉買摩價值100多萬的房子,以52萬元的托車價格賣給了中介小伍(化名),后又被小伍轉賣給了小洋(化名)。歲男上百得知房子被賣之后,孩萬小華的賣掉買摩母親除了生氣之外,更懷疑這是托車對方設局騙了自己的兒子,多次找對方協商未果后,歲男上百將小伍和小洋告上法庭。孩萬法院對雙方進行了調查和詢問,賣掉買摩從表面上來看,托車他們之間的歲男上百房屋買賣合同,是孩萬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內容也屬于正常的賣掉買摩民事交易,但是從深層次來考慮雙方是不對等的地位,小華是一個普通的高中生,社會經驗非常有限,他對房屋的價值,以及房屋買賣的程序和風險缺乏基本的認識和判斷能力,完全聽從了小伍的安排。而小伍是一個有經驗的二手房中介,他明知小華是一個未成熟的高中生,卻利用小華對房價的無知,誘導其以低于市場價一半的價格將房子賣給他,并且在短時間內轉手賺取差價。法院認為,這場交易顯失公平,經過審理,法院撤銷了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