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日日日順供應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日日順股份”)交出了深交所創業板首輪審核問詢“答卷”,順股IPO進程迎來實質性進展。份頻罰引罰逾《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遭行政處在首輪審核問詢中,問詢萬元日日順股份頻遭行政處罰問題引起深交所重點關注。告期報告期(指2018年、內累2019年和2020年,計被下同)內,日日該公司遭遇行政處罰44起,順股罰款金額累計240多萬元。份頻罰引罰逾
招股書顯示,遭行政處日日順股份是問詢萬元國內領先的供應鏈管理解決方案及場景物流服務提供商。報告期內,告期日日順股份經營業績實現了穩健增長,內累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95.87億元、103.46億元和140.36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為21.00%;實現歸母凈利潤分別為2.25億元、2.73億元和4.22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高達36.95%。其中,供應鏈管理服務是日日順股份營業收入最重要的構成部分,報告期內占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高達80.34%、89.27%和78.12%。
不過,《經濟參考報》記者研讀招股書發現,日日順股份報告期內遭到44次行政處罰,累計罰款金額240余萬元。其中,單筆處罰金額在1萬元及以上的行政處罰13項、金額合計238.62萬元。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日日順股份存在2項行政處罰未取得相關主管機關的專項合規證明,分別為“深市監光罰字(2020)光明12號”行政處罰和“深交罰決第ZD0002986號”行政處罰。對此,深交所在首輪審核問詢中要求日日順股份進一步說明:“認定2項尚未取得專項合規證明的行政處罰事項未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的依據是否充分,并列表披露報告期內收到單筆處罰金額在1萬元及以上處罰的具體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性” 。
記者注意到,日日順股份回復深交所問詢時表示,相關主管機關并未將該2項處罰按照“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重大行政違法行為處理,而且被罰子公司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日日順股份因此認為,認定上述2項尚未取得專項合規證明的行政處罰事項未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