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多地巡查、審計多把”夜班費、醫院夜班值班費“等當做違規處理,取消輕則沒收,費衛重則罰款。健委
2022年6月:西南某地醫院要求退回過往5年的算不算下每晚30元的夜班費,以及績效工資,坡掛不退不給晉升職稱。空擋合同制員工不退,多地行政后勤員工不退,醫院夜班每月績效低于1600的取消不退。
2022年12月:東北某大三甲醫院取消夜班費,費衛原100元1個夜班,健委現在沒了。算不算下
根據監察部、坡掛人社部、財政部、審計署于2013年《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第四條明確提出:「違反規定發放加班費、值班費和未休年假補貼的」。
據醫療有關平臺針對醫護夜班費調研統計結果顯示:有 92.3% 的人需要上夜班,7.7%不需要上夜班。對于上夜班的醫護來說,有95%的人有夜班費。夜班費平均在 60 元。而不同地區不同醫院的夜班費也是有差別的,甚至差異巨大,有的醫院值夜班10小時發放300元夜班費,也有值班15小時僅發放20元夜班費的情況,甚至有的醫院完全不發夜班費。
筆者感觸:
第一,“不同地區不同醫院的夜班費也是有差別的”,一家醫院有動蕩,是醫院的問題?很多家醫院遇到類似問題?就不僅僅是醫院們的問題。那是誰的問題?衛健委的問題。法無禁止即可行,夜班費沒有受到合理保護,說砍就給砍了。
第二,試問,如果衛健委的公務員們的薪酬福利在“不同地區”差別超過10倍、15倍?今天是工作日,屁股還能坐得住么?為什么總說缺醫少護?為什么在說醫療腐敗?這種系統性問題一直無解,也是一個背景板。疊加反腐,矛盾大。
第三,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這個問題不應再等。某種意義上,也是薪酬分配制度里最容易改革、最具有一定基礎、最必要率先改革的部分。且阻力最小,所獲支持理解最多。醫價改革也需要新舊銜接好,新的沒來,小太陽整沒了。
感謝護視平臺對本文的啟發。
筆者按:
呼吁各地醫療機構能學習先進經驗,給夜班醫護更多關懷,更期待隨著薪酬制度改革的落地,能給夜班醫護帶來合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