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藥監與衛生聯合發文,中國對于未達到規范藥房標準的藥店醫療機構,不予驗收執業許可證
近日,-規福建省莆田市仙游縣衛生部門對剛剛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的范藥房衛陽光診所開展檢查驗收,由于該診所的生許收規范藥房驗收沒有達標,決定不為其辦理許可證。可合這是并驗該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與衛生部門聯合推進規范藥房管理以來,從源頭上實行藥房規范化管理的中國一個實例。
共同規范藥品使用
莆田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衛生行政部門協調決定,藥店共同規范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規兩部門聯合下發了《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藥品規范管理的范藥房衛通知》,并重新制定規范藥房考評標準和考評細則。生許收對于藥房沒有達到標準、可合尚未規范藥房標準的并驗醫療機構,衛生部門年度不予驗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新開辦的中國不予發證;未通過規范藥房評定的鄉鎮衛生院,不能作為農村合作醫療定點單位。
莆田市藥監局聯合衛生部門,要求醫療機構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按照《莆田市藥品使用管理規定》,徹底改變藥品采購渠道混亂、入庫驗收不嚴格、相關記錄不完整、藥品擺放無序、養護檢查不到位、存儲設施設備不足、處方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進一步規范藥品采購、驗收、儲存、養護、處方、質量信息管理等程序,嚴把質量關。
建立“示范點”
2010年年底,莆田市藥監與衛生兩部門派出5個督導組,根據《莆田市醫療機構規范藥房考核評定標準及評定細則》,督促農村醫療機構認真做好藥品質量管理自查自糾,對存在的缺項,嚴格落實好整改措施。同時,根據當地實際,采取分類指導,要求每個縣(區)建立1~2個衛生院、每個衛生院建立3~5個村衛生所(診所)作為“示范點”。
要求“示范點”做到:藥房與診療室、治療室分開;環境整潔優美;質量管理制度健全;空調等儲存設施完善;藥品記錄詳細清晰可以追蹤;藥品分類擺放整齊。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共創建規范藥房961家,實現縣以上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100%,村所912家86.69%達到規范藥房標準目標。
分類管理
此外,藥監與衛生兩部門共同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檔案”,進行動態管理。對被認定為“失信”等級的單位,將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次,公示違法紀錄;將列為“嚴重失信”的單位作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進行重點專項監督檢查。
每年兩次組織醫療機構相關人員參加培訓,在6月、11月組織兩次“規范藥房”驗收評定,統一標準,公平公正,同時公開評定結果,對組織較好的單位,根據評定標準給予獎勵,從源頭上防止規范藥房“返潮”現象。
該局還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藥品安全“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活動,以農村醫療機構藥房安全為關注重點,運用電視、廣播、報刊、圖片、墻報、宣傳資料以及“三下鄉”活動等各種形式和途徑,向農民介紹藥房規范和藥品安全的基本常識,傳授安全使用藥品的科普技術,培養自我保護的意識,組織發動廣大農民積極參與藥房規范和藥品安全群眾監督網、消費維權網建設活動,不斷加強農村藥品安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