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險、分紅萬能險和投連險并稱三大保險理財產品,大美但三個險種各有特色。麗陷分紅險以保障與儲蓄功能著稱,分紅目前市場上基本各家公司都轟轟烈烈的大美推出了年年有返還的分紅險產品,繳費期限短,麗陷快速見利的分紅誘惑使得這類產品一直走俏于競爭激烈的保險市場。
但對于普通的大美投資者,這類產品是麗陷否真的適合每一個人作為投資理財的一種工具還有待商榷。本文僅以某公司主打產品作為案例,分紅深度剖析下此類產品的大美主要特色,以及主要的麗陷宣傳術語,希望能為正準備投保此類險種的分紅投資者提供深層次的考量依據。
“交費期短、大美保費高、麗陷保障低、年年有返還是這類保險的顯著標簽”
此類分紅險的四大美麗陷阱
1. 現金返還,見利快
在產品宣傳中,常常以顯著的現金返還為主打語,繳費不高,且繳費時間短,就有高額現金返還,每兩年或每三年不等的領取期限,甚至有的是過了規定年紀,就可以年年返還。
如某公司的宣傳資料里就打出了“每月存116元,每兩年利息固定給800元”。相當于每年的固定收益就高達28.74%,多有誘惑力的收益啊!真的有如此高的收益嗎?
且不說該公司銷售人員所持宣傳資料及宣傳行為被保監會認定為誤導消費者之舉,單看保險合同中的描述,“66周歲前每兩年領取有效保額的8%+年度紅利”。也就是說66周歲前,如果你每兩年領取800元,那么你每月存進去的保額可不是每月固定的116元,而是要增加保費,才能填補你領取800元后有效保額的減少,從而保證以后每兩年有800元可領,否則可能幾年后,連基本的保費都不足,更別說有現金紅利可領了。
2. 人身保障功能大大弱化
有的是身故返還保費,有的身故賠付額度(保額的百分之多少等等)和所交保費差不多,有的是所交保費扣除領取部分等等花樣繁多,但卻不具有保險的用小成本防范大風險的作用,如果要是以此類保險作為人身保障的主要途徑,那還是免了吧。
身故才能有保費,那么怎么能保證自身出現重疾或喪失養家糊口能力后有質量的生存問題呢?如果選擇只有身故保障的分紅險產品作為自身主要的人身保障規劃,那么就是典型的為家人著想的中國式思維。
對身故保障的描述為“66周歲前有效保額的300%為身故保障金;66周歲后至88周歲有效保額的150%為身故保障金。”
如果30歲開始投保每年保費10000元,假如很不幸第二年發生了意外,那么能留給家人的身故保障金也許都不足20000元,更別說用此險作為基本保障了。假如在66周歲后發生不幸,就只有有效保額的150%的身故保障金了,在容易發生意外的晚年,卻留給家人的很少,想體現中國式的關愛也許只能是美好的愿景罷了。
3. 變現難,變現成本高
3年或5年存滿后,如果要退保的話,只能領取現金價值。可現金價值經過3-5年后,一般也就是你所存保費的50%-65%左右,其余的保費都被保險公司扣除掉作為運營費用、風險管理費用還有資產管理費用等。如果你定期領取返還額,那么現金價值還要減少一部分,所以退保或利用“保單貸款功能“變現,則損失的部分遠遠超過你所能承受的范疇。
4. 投資收益無競爭優勢
國外發達國家壽險資金凈投資回報率也就在6%—8%左右,將此部分收益能分給分紅險投資者將會更少,這還是成熟國家的投資渠道非常廣泛的結果。現在國內由于壽險資金投資渠道尚沒有完全打開,壽險資金凈投資回報率也就在5%左右(這還是6次加息的結果),其中保單價值按不超過2.5%的預定利率,能分紅的就只剩下的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所以各公司按現金價值看當年分紅大概3%—4%,即使有人壽的8%以上的分紅,也只是某一年的情形罷了。
所以,這類分紅險主要是給那些為了保全資產、避債、避稅,轉移資產,為資金尋找絕對安全的長期投資渠道的富人準備的。
當然如果有客戶是嚴重的風險厭惡者,就是看中保險資金收益穩定性,中長期內沒有大筆花銷的可能性,為了養老做準備,那么此類保險也不失為一種較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