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精日有網友在網上發布“屠刀之下無冤魂”“釣魚島是精日日本的”“南京大屠殺是憑空捏造的”等一系列不當言論,經網友舉報,被抓日前,莫挑宜春警方將其抓捕。戰法
網友發布“精日”言論
挑戰法律底線
就在臨近國家公祭日的律底節點,各地群眾通過各種追思紀念活動重溫民族痛史之時,精日網絡上又有刺耳的精日“精日”聲音發出。
12月10日宜春網民周某航,被抓分別以昵稱“南屠30萬”和“屠刀之下無冤魂73316”在微博發表“精日”言論,莫挑挑戰法律底線。戰法
他在微博中寫道,律底屠刀之下無冤魂:
他又說,精日“帝國武士才是精日我們學習的榜樣”:
當看到這些的時候,網友紛紛指責:“請不要在中國的被抓土地上說這樣的話”,并將其舉報。
目前此人已被宜春警方抓捕歸案。
警方調查:
“南屠30萬”本人周某航
平時性格內向、偏執
經查,該微博注冊人為周某平,男,41歲,豐城曲江人;實際使用人為周某平之子周某航,男,17歲,豐城曲江人。
據周某平所述,周某航平時性格內向、偏執,曾因家族矛盾糾紛將村上無關人員的3輛汽車砸爛,并焚燒家中被子后離家出走。12月,周某航在新浪微博上轉發了共近20條“精日”辱國言論,目前均已被刪除。
目前,宜春市豐城公安局對違法行為人周某航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網友:大快人心!
對“精日”行為劃定法律紅線
這些行為不能做!
從12月13日起,《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首次對傷害民族情感的“精日”行為劃定了“法律紅線”。
該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侮辱、誹謗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幸存者,編造、傳播含有上述內容的有損國家和民族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或者信息。
同時,條例還禁止在國家公祭設施、抗戰遺址和抗戰紀念館等地使用具有日本軍國主義象征意義的軍服、旗幟、圖標或者相關道具,拍照、錄制視頻或者通過網絡對上述行為公開傳播。
關于打擊“美化侵略戰爭”行為:
問:對“美化侵略戰爭”的人該處以什么刑罰?
答: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指出,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侮辱、誹謗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幸存者,編造、傳播含有上述內容的有損國家和民族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或者信息。
條例第二十九條指出,禁止在國家公祭設施、抗戰遺址和抗戰紀念館等地使用具有日本軍國主義象征意義的軍服、旗幟、圖標或者相關道具,拍照、錄制視頻或者通過網絡對上述行為公開傳播。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侮辱、誹謗他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上述行為進行批評、勸阻和制止,并向有關單位舉報,形成對傷害民族感情的惡劣行徑“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
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
也是最好的清醒劑,
歷史的傷痛,
不允許任何人去嘲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