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爭議!爭議主播打賞主播的打賞的錢錢能退嗎?
11歲男孩“打賞”女主播,平臺退還
近日,爭議主播成都11歲男孩小偉在愛奇藝App觀看直播時,打賞的錢為“打賞”女主播,爭議主播3天內花掉了爺爺4萬元退休金。打賞的錢2月26日,爭議主播記者了解到,打賞的錢愛奇藝平臺已聯系到家長核實情況,爭議主播如情況屬實,打賞的錢愿為家長辦理退款。爭議主播
19歲小伙狂打賞21萬!女主播回應:不會退錢
自2016年至2018年,爭議主播李達與父母蝸居在濟南二環高架旁一間不足三十平米的小屋里,月租270元。2018年7月,父母將26萬元購房首付款轉入李達的賬戶。9月底,這筆錢即被他打賞一空。因為這筆錢,李達成為了直播平臺“酷我聚星”里揮金如土的“公侯”。從低級別玩家,到現在的“大佬”,他只用了四五天的時間。
就在事件發生后,李達被檢查出中度抑郁、智商75,然后家屬以低智為由與酷我聚星的客服數次溝通,希望平臺能退回打賞費。北京師范大學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劉德良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在法律中,不是按智商來判斷,是按年齡來判斷的,這需要法官根據經驗,和司法鑒定的結果,來判斷這個人到底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李達曾告訴記者,對主播心兒他打賞得最多,約占90%,即18.9萬元。不過,心兒直言,“主播提成很少,不會退還。”
花23萬打賞主播求退回被拒
故事主人翁這位男子的媽媽是家政人員,爸爸在城里打零工,一家人租住在杭州郊區的破舊出租屋里。
突然發現自己辛辛苦苦掙的23萬存款就這樣沒了,媽媽急壞了,爸爸把兒子抓回來問清楚,才知道這兒子從7月分開始,就悄悄把父母的銀行卡綁定了支付寶,同時綁定了自己的手機號,然后兩個月共打賞了23萬給網絡直播平臺的主播。
事情發生后,這名24歲的男子就離家出走了,留下了痛心的父母。媽媽沒辦法,只好求直播平臺退回這些錢,但是對方回應是:不會退款。他24歲了,是成年人了。
9歲女孩打賞主播,平臺承諾退還部分
蘇州工業園區一名9歲女孩,在家長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奶奶的手機下載了抖音App,并通過手機支付寶順利為賬戶充值近1.5萬元,并把在平臺購買的“抖幣”全部消費完。由于缺乏證據證明消費是由未成年人操作,且聯系不上抖音平臺,家長想要退款困難重重。經過報道和記者的協調,最后,抖音平臺和被打賞主播表示將退還1.2萬余元。
挪用公款近千萬打賞女主播,退錢!
2015年底,在江蘇鎮江市某房地產公司擔任會計的王某因為無聊,接觸到網絡直播平臺,隨后又發現了自己心儀的美女主播,并第一次給賬號充值500元用于打賞。為了得到女主播的關注,王某開始不停地向直播間“砸錢”,這一“砸”就是10多個月,前前后后累計總額超過930萬元。民警通過調查發現,王某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十多次侵占公司資產且數額巨大。
法院作出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沒收財產20萬元,責令被告人退還所有侵占被害公司的款項。在這次會計公款打賞事件中,引起熱議的便是被打賞的“斗魚直播一姐”的馮提莫。對于王某挪用公款事件,馮提莫曾在自己的直播平臺做出回應,稱愿意退還。
該不該退錢?
在類似“贓款打賞”的刑事案件中,除挪用公款外,還存在以盜竊、詐騙、職務侵占等方式獲取不義之財,再以犯罪得來的贓款用于打賞主播的情況。在多例法院判決書中,僅判決被告人退賠款項或對剩余贓款進行追繳,均未提到對打賞主播的款項應該如何處理。
當然,有的女主播由線上互動發展到線下交往,有的還發生了性關系。如果女主播明知是挪用單位資金來打賞她還那樣做,則成立挪用資金罪(或其他犯罪)的共犯,在追究女主播的刑事責任的同時,可追回其違法所得,此時追繳女主播的財產范圍就比較寬泛。
對于未成年人打賞主播行為,四川琨爵律師事務所主任朱界平律師告訴記者,根據民法總則規定,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也有評論認為:網絡主播一般通過合法注冊的網絡視頻公司進行直播,網絡觀眾進出自由,打賞自由。打賞是觀眾對主播表現的贊賞,法律性質為贈與,表面上是打賞主播,實際上打賞的錢進到直播公司賬上,主播只能按合同約定獲得提成(當然可能所占比重很大)。打賞同一般贈與并無二致,只有在受贈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方式,讓贈與人作出不真實意思表示,所發生的贈與才可請求法院撤銷;或者附條件的贈與,受贈人未履行所附條件,或者受贈人嚴重侵犯贈與人或者其近親屬利益等(這些情況在網絡直接打賞中一般不存在),贈與人才可以請求撤銷,返還財產;否則,贈與的財產交付給受贈人后,是不能再要回去的。
來源:排頭兵(ID:gfsbjjh)綜合澎湃新聞、紅星新聞、江蘇新聞網、南方都市報
編輯:蘇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