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朱凱
一份看似毫無新意的央行文件,背后卻透露出央行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債市市場流動性風險未雨綢繆加強監管的安排。
央行昨日發布公告指出,監管為規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行為,未雨防范系統性風險,綢繆要求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控制中央結算公司、流動上海清算所等機構,性風險加強對債券交易、央行清算及結算的債市日常監測與管理,防止和杜絕違規交易、監管異常交易等。未雨
南京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黃艷紅表示,綢繆央行此前并未在官方網站上發布過如此微觀的控制通知。實際上,流動我國目前的債券市場主要集中于銀行間主體,一般投資者甚至大中型企業都無法參與(需通過商業銀行代理參與),因而屬于“冷門”。
此次的央行公告在第一條中明確指出,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并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同時抄送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毫無疑問,交易商協會的加入,進一步完善了監管體系和擴大了監管內容。
此外,交易商協會一位不愿具名的監管人士昨日向記者解釋稱,公告在第二條中增加了債券結算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債券交易的內容,這有利于擴大監管范圍和明確責任。他表示,此前結算代理人(如核心做市商等)僅可代理結算業務。
很明顯,央行此次公開發文,要求多個管理部門聯手加強對債市交易日常監測和問題處理,實質上是劍指與債市息息相關的市場流動性問題。對此,光大銀行資金市場部盛宏清表示,債市交易的實質就是流動性的交易。債券一二級市場日常行為都與貨幣資金、利率、匯率等密切相關,是宏觀政策每個細微變動的“測溫計”。
簡單解釋就是,商業銀行層面“錢多”時,必須尋找投資出口,并嚴控投資風險,因而債券等固定收益品種成為不二選擇;而當商業銀行面臨現金支付高峰、頭寸偏緊時,又必須在債券市場賣出以獲得流動性。
從企業層面來看,與將資金沉淀于銀行“吃利息”相比,企業也想進入債市,以期獲得風險小的固定性收益。但目前我國政策并不允許企業直接進入,必須通過商業銀行代理。
同時,為增加中間業務收入,商業銀行無不在摩拳擦掌大力開發債券結算代理業務。當市場流動性充裕、債市向好時,各方皆大歡喜。一旦債市波動加大、風險難測時,某些資質較差的機構可能會出現違約、毀約等現象。而其中的最終受害者還是為其拆出資金的商業銀行。
所以,作為“銀行的銀行”,央行此次發文另有深意。只要集多部門之力,整合一個完善的管理平臺,控制好商業銀行債市交易風險,就可以很大程度上管理好未來可能出現的流動性風險。
因此,這份看似“通稿”的文件,其實透露出央行加強市場流動性監管、預防流動性風險的重要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