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2日通過一項指令,綠色壁壘要求從2008年開始強制回收廢舊電池。歐盟
據歐盟通過的強制這項指令,從2009年開始,回收所有在歐盟境內銷售的電池電池都必須標明具體使用壽命。2012年之前,建電歐盟境內1/4的池出沖擊廢舊電池須被回收。到2016年時,口受這一比例應達到45%。綠色壁壘另外,歐盟含汞量超過0.0005%、強制含鎘量超過0.002%的回收電池,在歐盟境內都將被禁止銷售。電池根據歐盟設立的建電目標,鎳鎘電池的池出沖擊回收率為75%,鉛電池的回收率為65%,其他為50%。電池的回收費用將由生產廠家來負擔。
這項指令目前已獲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批準,即將成為歐盟法律。成為歐盟法律之后,歐盟成員國須在兩年之內通過相關國內法律與之相適應。指令同時強調,所有的電池制造商都應登記在冊。
歐盟提高電池的環保標準,將給我國電池出口帶來巨大沖擊。我電池產業應及時進行跟蹤研究,提高生產標準,以積極應對歐盟的“綠色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