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被搭售保險,車主這在4S店中也算是購車常見現象,因為保險會給4S店返點。竟被但是搭售如果搭售的保險,性價比太低,保險不強保車主肯定也會有意見,制續畢竟相當于自己掏錢補貼4S店業務員和保險公司。車主
近日,購車據“新民晚報”報道,竟被車主戴先生買了奔馳車,搭售沒想到竟被‘搭售保險’!被扣的保險不強保1000元舊車置換補貼,不‘強制續保’就不能用、制續更不能退。車主
車主戴先生向“幫儂忙”反映,購車自己在奔馳4S店購買了一輛奔馳GLC 260L車型,竟被同時將自己的舊車在該店“折舊置換”。
雙方在簽訂購車合同后,該4S店代理保險人員告訴他,根據北京奔馳汽車公司“限時購車方案”的規定,需要扣留購車補貼6000元中的1000元,可以用來抵沖第二年的續保費用,并反復強調這是“舊車置換補貼”,與國家補貼項目無關,必須扣留;同時表示,只要2022年續保太平洋車險,這1000元可以抵充。
戴先生認為,明年續保太平洋保險也沒有問題,于是就同意了。但是在簽訂合同時,其中“廠方置換/重購保險支持”一項注明“置換:新保5000元+續保1000元”。
而在今年續保時,戴先生對比后發現,同樣的保額情況下,4S店給出的續保價格高出很多,而保險推銷人員則表示只要戴先生續保后,可以贈送購物卡或加油卡等。
但即便算上優惠之后的價格,戴先生還是覺得不合算,于是向銷售員提出被扣留的1000元續保費用能否退還,但遭到了對方拒絕:“1000元只能用于抵扣太平洋保險續保!”
對此,戴先生難以理解,他當初并沒有說明不續保就不能拿回被扣的補貼。我只想拿回自己的1000元,或者4S店提供與外面同樣優惠的續保方案。
雙方多次協商后,品牌方仍然不肯讓步。其間,他先后兩次撥打北京奔馳熱線電話咨詢反映,但依然沒有結果。于是,戴先生只能無奈放棄被扣留的1000元,另覓其他保險途徑。
戴先生也表示,“本來就是沖著大品牌去買的車,沒想到卻遇到了這種事。捆綁搭售、強制續保,是不是違法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樣的規定,是不是‘霸王條款’?”
對此,有律師解讀,品牌方在與消費者簽訂《汽車銷售合同補充協議》時,沒有將“續保1000元”的適用條件明確、詳細地告知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其次,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品牌方在消費者兌換續保額度時,強調消費者必須通過其指定保險公司,購買指定類型的險種,方可獲得1000元的續保補貼額度,侵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
不得不說,在消費者購車過程中,保險、上牌、檢測、提車、金融服務等,每一個環節都能夠設下不少“坑”,在購車時,不能聽信銷售的任何口頭承諾,以合同為準,同時對于合同的細節,也要做到核實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