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近日發布《關于修訂滑膜炎制劑說明書的不良反應公告(2024年第20號)》發布。
公各要求,中國所有相關藥品的藥店-藥上市許可持有人均應當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附件要求修訂說明書,不良反應于2024年5月31日前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中國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藥店-藥,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不良反應在備案之日起生產的中國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藥店-藥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在備案后9個月內對已出廠的不良反應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修訂要求
一、中國【不良反應】項應當修改為:
監測數據顯示,藥店-藥本品可見以下不良反應報告:
胃腸系統:惡心、不良反應嘔吐、中國腹瀉、藥店-藥腹痛、腹脹、腹部不適、燒心、胃灼熱、噯氣、口干、口苦、反酸等。
皮膚及皮下組織:皮疹、瘙癢、潮紅、丘疹、紅斑、蕁麻疹等。
神經系統:頭暈、頭痛、嗜睡等。
心血管系統:心悸、血壓升高等。
其他:乏力、胸部不適、食欲減退、過敏反應等。
二、【禁忌】項應當包括:
對本品及所含成份過敏者禁用。
三、滑膜炎顆粒原【注意事項】應當刪除如下內容:
4.小兒、年老體虛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長期服用,應當向醫師咨詢。
7.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