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窗明省建設廳印發了《河北省建設工程第五批限制使用和淘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年月按照要求,起禁凡列入本《目錄》淘汰的用行業資產品,工程設計單位應于2008年1月1日起停止設計使用該產品,單層2008年3月1日起禁止在全省建設工程中使用。玻璃
推拉窗(塑料、窗明鋁合金、鋼制、玻璃鋼、不銹鋼)因密封及保溫性能差,以及高層應用出現較多問題等原因,將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省設區市、縣級市(縣城)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有節能要求的各類房屋建筑工程中被限制使用,推薦使用的產品為內開式平開窗。
按照要求,在《目錄》通知下發之前已經設計,將在通知生效后用于建設工程的屬于《目錄》中淘汰或限制使用的產品,由建設單位負責與設計、施工單位協商修改設計。
通知下發之日起,全省建筑設計、施工圖審查單位違反規定設計國家、省淘汰或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的,有關部門將責令改正并予以通報批評。設區市、縣(縣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工程檢查中發現采購和使用淘汰或限制使用建材設備、施工工藝的,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批評。對發現的向建設工程供應淘汰或限制使用的建材設備產品供應企業,省建設廳在河北省建設信息網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