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人大常委會4日作出決定,常委授權國務院在北京、授權省市市許天津、將試河北、行藥上海、品上江蘇、可持浙江、有人福建、制度山東、常委廣東、授權省市市許四川10個省市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將試
摘要:
國內人大常委會4日作出決定,行藥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品上天津、可持河北、有人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四川10個省市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
授權決定明確,在試點地區,藥品研發機構和科研人員可以申請并取得藥品批準文號,成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介紹,根據我國目前的藥品管理法,只有藥品生產企業才可以申請藥品注冊,取得藥品批準文號。這一產品注冊與生產許可相捆綁的管理制度不利于鼓勵藥物創新,容易產生低水平的重復建設。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是當今國際社會普遍實行的藥品管理制度。在該制度下,藥品研發機構和科研人員不僅可以申請并取得藥品批準文號,還可以自己設立企業生產藥品,也可以委托其他藥品企業生產,以自己的名義將產品推向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