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切實擔負起新時期賦予科學基金的項改職責使命,聚焦基礎研究、持續應用基礎研究和科技人才培養,持續提升資助效能,在2024年推出新的改革舉措。
深化人才資助體制機制改革
1.開展“杰青”項目結題分級評價及延續資助工作,確定評價等級作為“杰青”項目負責人科研表現的評價參考,同時擇優遴選不超過20%給予第二個五年滾動支持,資助強度加倍,構建對優秀人才的長周期穩定資助機制。
2.將女性申請“杰青”項目的年齡限制放寬到48周歲。
3.試點推進臨床醫師科研評價體系改革。向港澳地區依托單位開放“杰青”項目,將“優青(港澳)”并入“優青”項目,繼續開放青年基金項目,“杰青”、“優青"、青年基金項目對于港澳地區和內地依托單位采用同樣的資助模式和評審標準,同臺競爭。
4.在基礎科學中心項目中單設賽道,專門資助最高年齡不超過55周歲、平均年齡不超過50周歲的年輕科研團隊。繼續試點對優秀博士研究生、本科生的資助,堅持“少而精”,為構建高水平基礎研究隊伍提供“源頭活水”。
不斷完善多元投入機制
1.試點企業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和“葉企孫”科學基金申請時不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范圍,正式接收申請后計入。
2.試點對加入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的內蒙古、寧夏、青海、西藏、廣西、海南、貴州、云南和甘肅等9個基礎研究薄弱的地區采取適當的傾斜政策。
3.進一步拓展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企業創新發展聯合基金、與行業部門設立聯合基金資助規模,擴大社會和個人捐贈的范圍,不斷提升聯合基金資助效能。
優化分類申請與評審模式
1.將四類科學問題屬性簡化為“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和“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兩類研究屬性。
2.“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是指選題源于科研人員好奇心或創新性學術靈感,且不以滿足現階段應用需求為目的的原創性、前沿性基礎研究。
3.“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是指以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或國家需求為牽引的基礎研究。
4.分類評審的項目范圍為重點項目、面上項目和青年基金。
持續推進國際(地區)科技合作與交流
1.推動構筑基礎研究國際合作平臺,穩步開展全球科技創新合作聯合資助,積極參與全球科技治理。
2.加強海峽兩岸及與港澳伙伴的合作交流,推進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3.啟動國際科研資助部的資助工作,創造更適宜的開放合作科研資助平臺,推動構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
持續落實科研經費管理改革
1.穩步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對試點設立的青年學生基礎研究項目實行經費包干制。
2.對基礎科學中心延續資助項目增設預算評審。
3.嚴格開展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預算評審,對于申請經費嚴重超過實際需求的項目將不予資助。
持續優化申請要求,減輕申請與評審負擔
1.取消面上項目連續兩年申請未獲資助后暫停一年申請的限制。
2.取消面上項目、青年基金和地區基金不允許博士后研究人員變更依托單位的限制。
3.申請以下類型項目時,研究期限由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自動生成:面上項目、青年基金、地區基金、重點項目、“優青”項目、“杰青”項目、創新群體、基礎科學中心、聯合基金項目、重大科研儀器項目和重大項目。
4.對于個人簡歷中的代表性論文,申請人應當根據其發表時的真實情況如實規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對本人署名情況進行標注;繼續要求上傳公開發表的代表性論文全文PDF電子版。
嚴明評審紀律,深入推進評審專家被"打招呼"頑疾專項整治工作
遵循“正面引導、極限防守、嚴肅懲戒”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健全覆蓋通訊評審、會議評審全流程的防范整治評審專家被“打招呼”的工作機制和制度體系,切實強化監督、抓好落實,營造風清氣正的科研生態環境。
2024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將強化基礎研究前瞻性、戰略性、系統性布局,積極落實機構改革任務,不斷優化完善人才資助體系,圍繞人才培養、聯合資助、重大類型項目管理等制定出臺一系列改革舉措,提升科學基金資助效能,切實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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