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我國國民經濟水平的防范風險逐漸提高,保險行業的保險保監表監規模以及投資領域都得到較大發展,而保險主體也開始朝保險集團化方向發展。集團經營但是善并快速發展的同時會有一些問題,引起了保監會的防范風險關注,下面是保險保監表監詳細情況。
保險集團化發展趨勢
近年來市場上保險主體的集團經營逐步增加,越來越多的善并主體開始往集團化趨勢發展,不僅如此,防范風險各路資本都是保險保監表監摩拳擦掌在謀求全牌照、集團化的集團經營道路上前進。保監會表示,善并此舉旨在完善對保險集團的防范風險并表監管,防范保險集團經營風險。保險保監表監
今年7月9日,集團經營保監會正式公布批復富德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籌建,擬任董事長張峻是廣為人知的“富德系”及神秘富豪,其于2002年成立生命人壽,此外2011年9月成立生命人壽資產管理公司,同年10月,其控股的財險公司也獲批(華信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已在2013年9月17日正式更名為富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實現了“一財一壽一資產”的集團化格局已成形。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戴皓日前表示,合眾人壽正在謀求集團化發展。“原先沒有打算的,大資管時代的到來,被逼著去思考。”
自2010年其集團化布局就初顯端倪,合眾人壽出資8億元設立合眾健康產業(武漢)投資有限公司,隨后又在沈陽和南寧開設合眾健康產業投資公司;2010年11月,合眾人壽又設立合眾科技服務有限公司;2012年6月,合眾人壽成立合眾資管公司。目前,合眾人壽各子公司已互相借力,開發保險資管產品、積極設立養老社區等。戴皓在2013年年初在致辭中也表示,將努力打造金融企業集團。2013年底,合眾人壽集團化布局再下一城,已獲得經營財產險的牌照。
防范保險集團經營風險
根據意見稿,保險集團公司控制的保險集團成員公司納入保險集團并表監管范圍。保險集團公司投資成員公司以外的下列機構,該被投資機構應納入并表監管的范圍:(一)被投資機構資產規模占保險集團整體資產規模的比例較小,但其風險足以對保險集團的財務狀況及風險水平造成重大影響。(二)被投資機構所產生的合規風險、聲譽風險造成的危害和損失足以對保險集團的聲譽造成重大影響。意見稿指出,保險集團應當以風險為基礎評估償付能力,建立償付能力管理制度。保險集團計算其集團最低資本要求,應當在評估成員公司償付能力的基礎上,充分考慮集團面臨的資產風險、承保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集團風險、操作風險等風險及風險集中帶來的不利影響,以及集團層面的分散程度、風險傳遞、非保險成員公司的相互作用、內部交易及復雜的股權結構帶來的疊加風險等因素的影響。
保險集團應當擁有與其風險和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本,以確保保險集團公司及其保險子公司滿足保監會對于償付能力充足率的監管要求,非保險類金融子公司的資本充足水平應當持續符合金融監管部門的規定。關于集團內部交易,保險集團應當建立內部交易管理制度,該制度應當關注內部交易導致的聲譽風險、風險傳遞、風險集中,以及資產轉移等問題。保險集團公司應當建立與保險集團規模、復雜程度相稱的,負責集團內部交易辦理、審批、監測和報告的機構、工作機制和工作程序。此外,保險集團公司應當在每年5月31日前向中國保監會報告并表范圍及并表管理情況。
“打分制”引入險資托管機構
由于缺乏對保險資產托管范圍、托管銀行履職要求的統一規范,托管資產沒有全覆蓋、托管銀行履職不到位等問題凸顯。保監會擬再出新規,將打分制引入托管機構,為險資托管設防火墻。了解到,近日,保監會向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托管銀行下發《關于規范保險資產托管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為了更好地監管托管機構的履職情況,保監會擬將引入托管機構合規運作評價計分標準,定期跟蹤評價托管機構的合規運作情況。
《通知》顯示,保監會每年一季度對上一年度托管機構合規運作情況進行評價計分,并將評價計分結果以書面形式通報托管機構。該評價計分標準以100分為基準分,從保險資產數據信息報送情況、投資監督職能履行和其他合規運作情況等三方面,對托管機構違規行為進行1~10分不等的扣分。
而在上述三大類中,又有具體情況的劃分,如數據信息報送情況分為兩種:是否按照要求及時、準確和完整地提交數據和報表;是否按照規定向保監會提交年度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以及險資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情況的報告。如若未做到上述兩條規定,則分別扣1分。此外,保監會還制定了托管機構的及格線。對于合規運作評價計分結果低于80分或者履行保險資產托管職責存在風險的托管機構,保監會將責令其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值得一提的是,除引入評分機制外,《通知》還明確規定了規范托管機構基本職責,包括賬戶開立、資產保管、清算交割、資產估值等。
慧擇提示:通過以上描述,我們可以得知,越來越多的主體開始往集團化趨勢發展,各保險集團都在積極探索前進的道路。但保險集團的資本、財務等會存在一些經營風險,因此保監會將保險集團納入了監管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