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養(yǎng)卡據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區(qū)分局消息,提醒替人該局破獲一起利用POS機替人“養(yǎng)卡”案件,涉案涉案銀行卡數量267張,億元涉案值高達1.8億元(人民幣,人用下同)。張獲
案件相關記賬本
近日,養(yǎng)卡因非法經營罪,提醒替人茅箭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吳某有期徒刑7年,涉案并處罰金5萬元;判處吳某妻子有期徒刑6年,億元并處罰金4萬元;判處吳某姐姐有期徒刑5年,人用并處罰金3萬元。張獲另對扣押的養(yǎng)卡10臺POS機和267張信用卡予以沒收。
部分涉案信用卡
今年2月初,提醒替人茅箭區(qū)分局在處理一起涉嫌開設賭場的涉案涉黑惡犯罪案件中,發(fā)現竹山男子吳某涉嫌利用POS機替人“養(yǎng)卡”。2月6日,民警把吳某抓獲,現場查獲267張信用卡、10臺POS機和用來登記賬目的賬本、筆記本電腦、客戶資料、手機等。其后,民警根據線索又一舉抓獲了參與共同作案的吳某妻子及吳某姐姐。
據吳某交代,2015年1月,他在沒有實體商家的情況下,通過其它途徑申請辦理了多個商家的POS機,在持卡人到期無法還款的情況下,他先墊錢替持卡人還款,而后通過POS機再非法套現,采用這種虛構交易方式,為他人養(yǎng)卡,并按照虛構的交易數額收取1%至2%的手續(xù)費。
初嘗甜頭后,吳某把妻子和姐姐也拉來入伙。3人輪流利用多臺POS機,先后為李某、胥某等數十人養(yǎng)卡。經查,從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5日,3人利用虛假交易套現涉案金額共計1.8億元,從中非法獲利50余萬元。
案件相關賬目憑條
茅箭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楊軍表示,信用卡套現雖能解一時之急,但卻是違法行為。對于“養(yǎng)卡人”而言,信用卡套現本身在法律上存在犯罪風險;作為持卡人,在找人幫忙養(yǎng)卡時,需要向對方提供信用卡及個人相關信息,很有可能被對方通過復制卡片及其他方式盜刷信用卡,也存在極大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