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下發了《關于印發江蘇省開辦藥品零售企業(單體藥店)驗收實施標準的藥店藥品通知》(蘇食藥監規〔2017〕3號)(以下簡稱“新標準”),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江監管局出原《江蘇省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蘇食藥監市〔2007〕164號)(以下簡稱“舊標準”)即行廢止。蘇省食品收實施新
新標準融合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現場檢查指導原則有關內容,臺單體藥對原標準不合時宜的店驗部分進行了修改,以符合社會發展需要。中國如對于新開辦單體藥店,藥店藥品城區的-江監管局出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少于80平方米,鄉鎮的蘇省食品收實施新則不少于60平方米;單體藥店應配備指紋或其他形式考勤設備等。
市食藥監局將迅速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對新標準進行研究學習,臺單體藥確保吃透文件精神,店驗并將對具體條款進一步探討和細化,中國保證新規順利實施推行。藥店藥品-江監管局出(行政許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