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記者薛慶元)近期,房屋江蘇省江陰市消保委圓滿解決了一起5年前因商品房質量問題導致滲漏水的滲漏水群體投訴,得到了廣大業主的權年真心感謝。原來,未果委多2016年,消保江陰某小區開發商建造的次調房屋交付業主后,大量業主發現陽臺、解解臥室飄窗、民憂衛生間廚房及煙道上方等多處滲漏水,房屋以及外墻體開裂等質量問題。滲漏水業主多次與開發商及其物業聯系解決住房滲漏水問題,權年但是未果委多遲遲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5年內,消保相關部門多次與開發商溝通,次調開發商與施工方承諾一定徹底修復并且給造成的解解損失予以賠償,但是,還有90戶業主住宅的滲漏水問題仍未得到解決,嚴重侵害了業主的權益。今年8月,業主們又集體向江陰市消保委投訴。
接到投訴后,江陰市消保委專門組成調查組,會同江陰市家裝行業專家組成員對該小區的業主家中現場勘察,初步判斷滲漏主要原因是建筑墻面、頂面出現裂縫導致,另不能完全排除個別業主封閉陽臺施工不規范導致產生陽臺滲漏情況。該開發商委托人表示,自2016年交付開始,已陸陸續續維修了380多戶,確實有90戶未維修好。
消保委工作人員組織雙方進行了多次調解,經過一個多月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開發商梳理該小區90戶滲漏水問題業主情況,確定維修事項。首先,維修滲漏水業主住宅;第二,對因滲漏水住宅業主裝修受損情況復原一室一議,影響入住的情況同樣一室一議;第三,確定維修時間,由開發商2020年國慶后開始抽樣住戶做維修報價,選定維修單位,于2020年11月開始維修滲漏水住戶及裝修復原,開發商對90戶滲漏水問題住戶維修和裝修復原事宜于2021年8月底完工。通過協商調解,最終90戶消費者5年多來的問題得到圓滿解決。
江陰市消保委指出,根據《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應當負責返修。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本案中,開發商5年前交付的房屋由于質量不過關導致的滲漏水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對此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24上一條:第二屆京津冀消費維權高端論壇在京召開下一條:顧客“擼貓”被抓傷 寵物店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