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售電市場迎大考
截至2025年2月14日,川售場迎四川省售電公司仍未收到2024年8-12月的電市大考售電服務費。盡管交易中心已發布了正式結算單,川售場迎但售電服務費的電市大考支付始終沒有下文。這意味著四川電力市場的川售場迎售電服務費結算已經暫停了半年之久。 究其原因,電市大考要追溯到2023年年底《四川省2024年省內電力市場交易指引》(以下簡稱《交易指引》)的川售場迎發布,其中新引入了市場打捆非水電量上下調機制,電市大考也就是川售場迎業內所稱的“上下調”。 根據《交易指引》,電市大考“上下調”的川售場迎主要內容是:水電高發,其實際占比高于政策既定比例的電市大考月份進行上調,售電公司按既定比例結算,川售場迎高出部分不納入結算范圍;反之,電市大考在水電實際占比低于政策既定比例時進行下調,川售場迎低出部分需對售電公司結算電量進行等比例削減,并將售電公司的批發合同以自身均價削減。 2024年第1個結算周期(1-4月)之內,上述的售電公司批發合同削減由自身均價修改為全市場發用兩側增量均價。 10月底,取消11、12月事后偏差互保交易并將上述價格修改為“月度和月內集中交易均價”。 2024年底,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曾約談四川電力交易中心,發現四川電力交易中心在開展2024年市場打?非水電量偏差調整和交易結算工作中,未執行有關文件規定,導致市場主體預結算電費有誤,售電側市場主體售電服務費面臨較大損失,引發社會輿情影響社會穩定,且未按要求于次月組織開展偏差互保交易。 在這之后,8月以來的正式結算單終于發布。同時,在交易平臺查看“上下調”情況的系統偏差調整明細中,可以看到8-10月最初發布的實際非水比例已由下表中的數值變為了年初政策要求的計劃比例,同時該頁面以紅色字體注明:1~7月按實際非水比例計算,8~12月按計劃非水比例計算。(截至目前,8-10月非水比例均顯示為30%,而11和12月的下調比例仍未發布) 在2024年10月底的政策調整中,事后偏差互保已取消,“上下調”政策仍在執行。考慮到偏差難以解決,考核的偏差閾值從水風光電量的2%調整到了5%。 受2024年8-10月實際非水電量比例大幅下調,且11月起取消事后偏差互保交易影響,電力市場政策與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市場主體參與11-12月月度交易時無法按照明確的政策規則為指引開展月度交易,導致電力市場供需關系嚴重失衡,月度交易價格出現劇烈波動。 11-12月集中交易均出現大量買方需求在“天花板價格”下仍無法成交的情況。因此,售電公司普遍認為,在取消事后交易后,上下調機制仍在執行的11-12月必須進行免偏結算,才能保證偏差結算規則的合理性。 在經歷些許波折之后,以上問題似乎都已經找到了解決方式的情況下,交易中心也公布了8-10月的具備法律效力的結算單。四川省內售電公司期待后續的事件的發展。 此事于四川的電力市場化無疑是一場大考。若在資金平衡方面實有問題無法解決,或許可以考慮對8-12月所有的偏差電量免于考核,以集中市場均價進行結算。 畢竟,沒有任何市場主體有責任有能力去面對下調機制下的偏差管控和事后的政策調整,實際上這均屬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