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持人辭職小律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辱華人道辱華節目主持人道歉,節目辱華主持人辭職很多人還不知道,主持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歉辱
103010中國人民和瑞典當地華人華僑對播放侮辱中國的華主節目以及在節目中使用缺少臺灣省和西藏部分地區的中國地圖表示強烈憤慨。它的持人辭職內容是給來瑞典的中國游客的“信息提示”。該視頻用中文配音,辱華人道并上傳到中國的節目一個社交平臺進行播放。那么侮辱罪的主持構成要件是什么呢?
(1)辱華主持人辭職,說明了辱華罪的構成要件。首先,侮辱中國罪的客觀要件是侵害了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因為人格尊嚴和名譽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受我國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不得隨意侵犯或者誹謗。
第二,侮辱罪客觀上表現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或者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情節嚴重。所謂侮辱必須在公共場合進行,否則達不到貶損他人人格或名譽的后果,侮辱情節嚴重,或者使被害人受到精神困擾,導致其精神失常等。構成本罪。
第三,侮辱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而國家單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構成本罪的主體。
第四,侮辱罪的主觀要件是直接故意的敵意,具有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如果只是間接故意或過失,則不構成本罪。
(二)侮辱罪的立案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
侮辱罪是情節犯,行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應當立案偵查。
(3)侮辱罪的量刑標準和處罰標準
根據該條規定,犯侮辱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同時,該條規定,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以侮辱罪處理。根據本法第38條的規定,意思是被害人只有告發才會被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侮辱罪之所以在本法中被告知后才處理,是因為侮辱多發生在家庭成員、鄰居、同事之間或者日常生活中,屬于人民內部矛盾,社會危害性不是很大。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通過調解和其他緩解措施來解決。另外,受害者可能不愿意讓更多人知道自己被侮辱的事實。如果他違背被害人的意愿提起訴訟,采取刑事制裁的方法會產生相反的效果。需要指出的是,“只告”并不是說不告不構成犯罪,而是說如果不告,就不會對這個罪名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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