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的部求引導作用,推動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創新發展,做好中小專項資金支持創業型、企業創新型和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發展,發展改善對中小企業的有關公共服務,財政部、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修訂印發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簡稱《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部求要求做好2012年專項資金有關工作。做好中小專項資金《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指出,企業專項資金將重點支持促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優化以及改善中小企業服務環境的發展項目。其中,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優化主要包括:1.技術進步項目。工作重點支持中小企業采用新技術、部求新工藝,做好中小專項資金形成新產品的企業技術改造;開發和申請專利;購置研發設備、儀器、軟件,改造相關場地及設施,提升研發能力。2.專業化發展項目。重點支持中小企業增強為裝備、汽車、船舶、鋼鐵、有色金屬、石化等行業以及軍工企業的協作配套能力,提高專業化發展水平的技術改造項目。3.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項目。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應用、生產節能減排產品,或者為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而進行的技術改造項目。4.增加就業崗位項目。5.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重點支持中小企業圍繞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等,發展新興產業及其配套企業的建設項目。
6.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各地財政(財務)部門會同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研究提出本地區2012年專項資金實施方案,提出本地區支持重點、支持計劃和資金需求等,于6月30日前報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