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市一家社區衛生服務站與一家藥品銷售連鎖企業合作推出醫藥分家的醫藥分家新模式,有效降低了患者的中國藥費支出,受到社區居民歡迎
不久前,藥店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商業大院衛生服務站與廣西康全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康全藥業公司)合作推出了一種醫藥分家的-南寧社新模式,即衛生服務站不再設藥房,區衛看病患者憑醫生處方可以到康全藥業公司設在衛生服務站附近的生服實行康全藥店購買藥品。由于有效降低了患者的醫藥分家藥費支出,這種新的中國醫藥分家模式受到社區居民的歡迎。
5月初的藥店一天,商業大院居民莫女士到該衛生服務站來看病。-南寧社她因不小心摔倒致皮膚軟組織擦傷,區衛醫生給她開了一種名為頭孢呋辛鈉的生服實行藥品。隨后,醫藥分家她來到衛生服務站附近的中國康全藥店,購買了1盒某藥廠生產的藥店規格為0.25g×12片/盒的頭孢呋辛鈉,價格為10元。記者隨后到附近的一家醫院的藥房進行咨詢,了解到該藥的售價為20元/盒。
商業大院衛生服務站主任唐新告訴記者,未實行醫藥分家以前,該衛生服務站的藥價與上述醫院的藥價是一樣的,而藥店的整體藥價相對醫院來說要便宜30%左右。另一位前來看病的居民對記者說,“到衛生服務站看病,到藥店買藥,與以前相比,藥費便宜了不少,作為患者,我們當然支持衛生服務站的做法”。
唐新告訴記者,衛生服務站的經費來自中央、廣西區、南寧市和青秀區四級財政撥款,標準為該衛生站覆蓋人口每人每年18元,每年約30萬余元,經費并不寬裕。該站決定與康全藥業公司合作實行醫藥分家,除了考慮到此舉可減少患者的藥費支出外,還考慮到可以節省藥房場地租金。
采訪中,一些業內人士對這種醫藥分家模式的可行性有些懷疑。南寧市另一家藥業公司的負責人說,“如果衛生服務站參與藥店藥品銷售利潤的分配,那樣的話就可能會出現醫生開大處方,侵犯患者利益的現象”。
針對上述質疑,唐新解釋說,“與康全藥業公司的合作協議上明確了衛生服務站不參與藥店的利潤分配,藥店經營業績與我們無關。衛生服務站只是提供一些基礎醫療服務,也就是一些常見病的治療,患者憑醫生開具的處方可以到康全藥店買藥,也可以到其他藥店買藥,衛生服務站對此并不干涉”。
康全藥業公司董事長龐云在回應上述質疑時說,“我們和衛生服務站在合作中分別承擔診療服務和提供藥品的角色,衛生服務站減輕了運營負擔,我們提高了藥品銷售量,更關鍵的是患者得到了實惠,這是一個多贏的合作”。
南寧市青秀區衛生局局長李宙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該局對商業大院衛生服務站的做法表示支持,畢竟這種“分家”還是給患者“分”出了實惠。她同時表示,醫藥分家的具體操作模式目前仍在探索階段,該衛生服務站的做法只能說是一種嘗試,其未來能走多遠,尚不能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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