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緩期小律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年執能活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還能活下來嗎,行還下死刑緩死刑緩期二年很多人還不知道,期年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死刑
(一)、緩期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是年執能活什么意思?
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顧名思義,行還下死刑緩不會立即執行,期年或者說沒有執行日期。一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罪犯必須犯有嚴重的刑事案件。比如故意殺人,販賣毒品,販賣槍支彈藥。搶劫致人死亡、強奸、拐賣婦女兒童、造成嚴重后果、貪污數額巨大等重大刑事犯罪。這些重大刑事犯罪都有可能被判處死刑,死刑是我國的最高刑罰。但由于犯罪人主觀上沒有惡性,或者被害人也有過錯,或者不是主犯,只是共同犯罪,或者貪污的巨額贓款已返還其中大部分。或者罪犯犯罪后能主動投案自首,認罪態度好,那么審判長就會減輕量刑。此外,刑法還將經濟賠償納入了量刑的考慮標準。比如故意殺人,但是你可以按照被害人所列的經濟賠償對對方進行賠償,并得到被害人家屬的原諒,那么原判死刑立即執行,希望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就意味著不用死了嗎?不能完全理解為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滿后減為無期徒刑。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確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二年期滿后,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不意味著執行,但由于這也是一種嚴重的犯罪,因此在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期間將服刑。這期間只能是好好判,然后就算沒有其他故意犯罪,也是很長的刑期。
(2)死刑緩期執行和限制減刑是什么意思?
《關于死刑緩期執行限制減刑案件審理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司法解釋指出,根據刑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和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節、人身危險性等情況,做出判決,同時決定限制他們的減刑。
因此,死刑緩期執行和限制減刑,是指犯有某些特殊罪行的罪犯和累犯,緩刑后將被判處無期徒刑,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隨意減刑。
(3)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這兩年都在監獄嗎?
還是要坐牢。專家表示,實行這一制度是為了體現不廢除死刑,而是少殺一些人的政策。它沒有放松對罪大惡極的罪犯的懲罰,同時也給了一些罪犯最后一次悔過自新、重新做人、爭取減刑的機會。這種制度有利于分化瓦解敵人,懲罰改造罪犯,并能為國家節省一批可用的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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