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中茅臺”?
“軍中五糧”?
你以為這是軍中茅臺“特供”佳釀?
大錯特錯!
以“軍”字號為噱頭售酒
膽子太大!部隊部隊被查
寧夏軍區警備辦公室
今年在執行糾察任務時
一輛私家車引起了他們的特供特供注意
車身兩側疑似印有
軍隊臂章樣式的標識
車輛后側玻璃上還標注著
“軍酒銷售”的字樣
糾察員發現后隨即拍照
并進行跟隨
順藤摸瓜找到了車輛所屬公司
經調查發現
該公司注冊有微信公眾號
公開銷售“軍酒軍品”
品類多達40余種
還附有“軍酒”銷售電子彩頁
經進一步調查發現
該公司主要負責
“軍酒”銷售后的派送工作
其背后供貨商為李某
李某2020年在朋友的慫恿下
嗅到了“軍”字號產品的所謂“商機”
開始從事“軍酒”銷售
在掌握更多證據后
寧夏軍區警備辦公室
聯合銀川市公安局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金鳳區分局
對其銷售門店及庫房進行查糾
封存12個品種、600余件、公司3500余瓶
疑似涉“軍”字號酒
累計金額達數十萬元
并對該公司作出
罰款3萬元
沒收“無廠名廠址軍酒”的銷售處罰
并責令其立即整改
近年來,部分經營者公開或變相冒用軍隊名義,軍酒使用軍隊特定含義字樣和圖案,軍中茅臺生產銷售“軍中茅臺”“軍隊專供”等假冒偽劣商品,部隊部隊被查嚴重損害軍隊聲譽形象,特供特供影響國家經濟環境治理。公司為了維護人民軍隊良好形象、銷售社會公共利益和市場經營秩序,軍酒2022年,軍中茅臺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的部隊部隊被查通告》。
一、特供特供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名義,以任何形式進行商業營銷宣傳。
二、嚴禁線上線下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軍”字號煙酒等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裝上印刷、刻制、鑄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樣或者圖案,易誤導消費者、造成涉軍負面影響的商品。
(一)軍事單位名稱,包括中央軍委、各戰區、各軍兵種、武裝警察部隊及其他軍隊單位的全稱或者簡稱。
(二)部隊番號或者代號,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實有番號、代號的全稱或者簡稱,以及虛假的部隊番號、代號。
(三)涉軍特定含義字樣,包括“軍隊”“部隊”“解放軍”“武警”“戰區”“警衛局”“PLA”“CAPF”“PAP”“國防”“八一”“軍用”“軍供”“軍中”“軍需”“軍服”“軍品”“軍隊專供”“軍隊特供”“軍隊特制”“軍品代銷”“軍品專營”等。
(四)軍用標志物圖案或者類似圖案,包括軍旗、軍徽、武警部隊徽、八一、勛章、領花、胸標、臂章等。
三、嚴密組織“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監管。相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違規生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和涉軍商標注冊監管,對發現的問題堅決予以糾正,對拒不整改、頂風違法違規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來源:央視軍事,綜合守望賀蘭、國家知識產權局)
【編輯:符櫻】
【來源:央視軍事微信公眾號】